發改委:支持東北民營企業與央企深度合作
國家發改委30日在官方網站發文表示,日前發改委、工信部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推進東北地區民營經濟發展改革的指導意見》,將用5年時間,通過實施通過實施6個方面結構性改革創新舉措,在東北地區初步形成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
文章表示,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戰略實施以來,東北地區民營經濟取得較快發展,但仍存在總量偏小、産業層次偏低、整體競爭力較弱等突出問題,民營經濟發展不充分已成為東北振興發展中亟需補齊的短板。
針對這些問題,《意見》提出用五年左右時間,通過實施6個方面結構性改革創新舉措,建立以“親”、“清”為主要特徵的新型政商關係,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民營企業的市場經營和投資環境顯著改善。
一是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支持有關地方政府探索建立在民營經濟領域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在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公共服務等領域推出一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落實扶持小微企業有關稅費優惠政策,推進民營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二是鼓勵民營企業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的領域,推出一批鼓勵民營企業和民間資本參與的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産權制度,積極扶持培育行業協會、商會、産業聯盟等産業中間組織。
三是鼓勵依法合規設立主要服務於本地民營企業的民營銀行、村鎮銀行、消費金融公司,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鼓勵民營企業加大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力度,支持民營企業通過應收賬款、知識産權等動産和權利進行質押融資。
四是推動民營企業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鼓勵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與中央企業開展深度合作。
五是鼓勵民營企業加入高端裝備製造産業鏈,加快培育電子商務、研發設計、互聯網金融等新産業新業態。
六是各級政府應樹立全方位服務理念,營造親商、安商、惠商的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