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時間表限破執行難 讓生效裁判“變現”
執行難,一向曾是群眾心中“老大難”的司法難題,有人戲言“執行難,難於上青天”。的確,老百姓最關心也最“上火”的莫過於官司打贏了,但由於對方躲避執行、法院執行手段匱乏等多種原因,合法權益遲遲得不到實現。尤其像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民生案件執行難更是群眾心中之痛。而能否為百姓除憂解痛,讓每個群眾在訴訟過程中都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才是檢驗司法改革、檢驗法院工作是否足見成效的終極體現。
針對執行難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13日在北京提出解決時間表。他表示,要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
哪有問題,群眾哪有呼籲?司法改革就應從哪做起。早在去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全體會議上,周強院長就曾對各級法院強化問題意識,以人民群眾滿意度為標準,推進各項改革,讓人民群眾對法院司法改革有更多獲得感提出了要求。可見,法院改革劍指問題,意在讓群眾擁有更多獲得感。
執行難不破,獲得感難得。當老賴明明有財産可供執行,卻拖欠欠款、隱匿財産、逃廢債務、拒絕給付工資時;當老賴“賴”的花樣百齣、“賴”的不足為奇甚至就是一句“我沒錢”而“賴”的底氣十足時,影響的不僅僅是個案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更是對社會誠信秩序的無視,對生效裁判司法權威的褻瀆。
力破執行難,講擔當更要見行動。法院新一輪改革過程中,我們看到的是,最高法開通網絡執行查控體系,完成與多部門網絡查控對接,對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出入境證照、工商登記等信息進行查詢,強力懲戒失信被執行人,各級法院受理執結案件數量的大量攀升;最高法院密集出臺系列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規範執行行為,強化規範化管理,拓寬監督渠道,確保廉潔司法,以及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積案專項清理行動的頻繁開展;而法院執行信息化建設的突飛猛進和執行作風的明顯改善,更讓人民看到了法院改革創新、不斷完善執行體制機制實實在在的作為,不僅有力促進了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更集中解決了老百姓關心的執行難中的突出問題。
“堅持以人民呼聲為第一信號,向執行難全面宣戰”。面對群眾更高的司法期待,首席大法官對破解執行難給出了具體時限。法院主動提高執行信息化水準,全力規範執行行為,窮盡執行措施,加強信用懲戒,這其中,無一不滿載著讓生效裁判切實“變現”,給訴訟群眾帶來獲得感的努力與回應。
坦言與行動足見人心。又一個春天,我們共同期待:老賴無處遁形,誠信處處皆在!(柳旭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