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部分城市實施新戶籍管理規定 多市入戶門檻史上最低
大洋網訊 日前,珠海正式發佈新的戶籍政策,放寬入戶條件,在珠海務工滿5年的外來務工人員也可申請入戶。記者調查發現,廣東各地在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中,近年來卻呈現戶籍人口各地遷入遷出“冷熱不均”的現象。據悉,珠三角地區和粵東西北部分城市陸續推出了新的戶籍管理規定,一些地級市開始實施“入戶門檻史上最低”的積極、寬鬆戶口遷移政策。這些新出臺或即將出臺的各地戶籍管理規定,很大程度破除了人才流動的藩籬,令大批在廣東奮鬥、耕耘的外來人口直接受益,讓他們真正在居住地紮根。
深圳
新增居住社保入戶渠道
深圳市公安局表示,截至2016年10月,深圳戶籍人口已經突破400萬人,而自“十二五”以來,深圳每年新增20多萬戶籍人口。根據深圳市統計局2015年的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深圳全市年末常住人口1137.89萬人,比2014年年末增加60萬人,增長5.6%。而根據深圳的“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深圳常住人口發展目標將達到1480萬人。
確保各類人才無障礙入戶
2016年8月,深圳市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人口服務管理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擴大戶籍人口規模,穩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保持戶籍人口有品質地穩定增長,完善人才引進遷戶條件,確保各類人才無障礙入戶”。
同時,新修改的《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也于2016年9月1日施行,依據該規定,深圳戶籍遷入劃分為人才引進遷戶、納稅遷戶、政策性遷戶和居住社保遷戶四個類別。該規定新增了居住社保遷戶,人才引進遷戶和政策性遷戶標準也放寬了不少。
對新增的居住社保入戶渠道,以積分制辦法實施,積分主要指標為參加深圳社會養老保險年限和擁有深圳合法産權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賃住房),具體辦法由深圳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深圳市公安局等部門另行制定。
人才引進遷戶範圍擴大
相較以往政策,人才引進遷戶範圍擴大了不少。除高層次人才、留學人員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以上學歷;具有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中專以上學歷),這4類人員滿足年齡條件經核準可辦理人才引進遷戶。而此前人才引進採用積分制,核準分值設定為100分,若僅具有大專學歷而沒有其他加分項,僅有60分則達不到積分入戶標準。另外,具有高級技師、技師職業資格;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且在深圳市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以上的人員,滿足年齡條件、符合深圳市緊缺工種(職業)目錄,經核準也可辦理人才引進遷戶。
此外,在政策性遷戶方面,老人投靠子女遷戶取消老人身邊無子女限定條件和“就近不就遠、就小不就大”的原則,調整為“遷入深圳市戶籍連續滿8年且仍擁有深圳市戶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請投靠入戶。父母婚姻在存續期間的,須同時提出入戶申請,離異或喪偶後未再婚者除外。”
夫妻投靠遷戶的,夫妻一方為深圳戶籍的,其配偶若在深就業且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可以直接辦理人才引進遷戶。若在深無就業,或有就業但不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分居時間由滿三年調整為滿兩年,即可申請入戶。
東莞
符合“兩個五年”可申請入戶
記者從東莞市公安局獲悉,2016年,東莞通過調整積分制人才入戶中就業居住時間和參加社會保險的積分分值,提前實現了為符合“兩個五年”(即在莞合法穩定就業滿5年,參加社會保險滿5年)條件異地務工人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戶東莞。2016年,超過5萬異地戶籍人口遷入東莞。
優先解決流動人口存量問題
據介紹,經多次徵求意見和人口評估,東莞市于2016年8月23日以市府辦名義出臺《東莞市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東莞市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分為6個部分,涵蓋戶口遷移政策調整、創新人口管理、解決戶口遷移重點問題、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等戶籍制度改革核心內容。
其中戶口遷移政策調整主要是:逐步調整東莞市入戶政策,優先解決流動人口存量問題;解決戶口遷移重點問題包括:暢通入戶新型社區的途徑,放開直系親屬投靠,放寬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畢業生及技能人才、特殊專業人才入戶條件等3項內容;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包括:完善農村産權制度、推動城鄉教育事業均衡協調發展、建立完善覆蓋城鄉惠及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快統一城鄉居民衛生計生服務制度、加快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財力保障等6項內容。
另據了解,東莞800多萬的常住人口中只有195萬戶籍人口。自2010年以來,每年大概有2萬~3萬外來人口遷入。
建立企業自評人才入戶機制
去年東莞市對戶籍制度進行改革和創新,在優化調整入戶政策方面,東莞市以人才入戶政策年度調整工作為契機,通過調整積分制人才入戶中就業居住時間和參加社會保險的積分分值,提前實現了符合“兩個五年”(即在莞合法穩定就業滿5年,參加社會保險滿5年)條件異地務工人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戶東莞。同時,創新性建立企業自評人才入戶機制,賦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成長型中小企業以及鎮街重點發展企業入戶自主權,根據公共資源狀況將入戶權限下放企業,構建條件準入、積分制入戶和企業自評人才入戶的“1+3”政策體系。去年上半年,東莞市共辦理入戶3.7萬人,同比增長76%。
去年落實戶籍制度改革後,就有超過5萬外來人口遷入東莞,增長率超過100%。
佛山
購二手房可申請入戶
2016年6月1日起,隨著《佛山市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佛山市公安局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細則》的發佈,佛山正式實施了戶籍新政。新政被外界評價為“佛山入戶門檻降到了歷史最低”。
穩定居住就業3年可入戶
購房入戶方面,將入戶的房産從一手房放寬到二手房、自建房,同時取消了附加條件。新政實施後,在佛山市自有合法産權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辦理房産證(不動産權證),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請入戶。
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方面,將原來附加條件統一為“居住滿3年、就業滿3年”,同時對入戶地址進行了放寬。新政實施後,在佛山市居住滿3年(連續辦理居住證3年或以上)、合法穩定就業滿3年(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或連續經商滿3年,可互補疊加),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請入戶。
直系親屬投靠入戶方面,新政對父母親的年齡不作限制,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放寬到同一戶內無其他成年子女。同時,將入戶地址須為被投靠人的住宅房屋放寬到“合法穩定住所”。
計劃生育情況審核方面,新政取消市外戶口遷入中的計生審核。由市外遷入戶口前進行計生審核改為市外戶口遷入後,由公安機關將名單交由計生部門審查登記。
七成申請落戶南海順德
據統計,目前佛山常住人口超過800萬人。記者從佛山市公安局戶籍部門了解到,戶籍新政實施後,截至去年8月底,共有近5萬人申請落戶佛山,其中申請落戶南海、順德的佔總數的七成(前者佔四成,後者佔三成)。
據介紹,申請入戶佛山的群體原戶籍以本省為主,約佔55%。其餘以廣西、湖南、江西、湖北、四川、河南較多。從落戶方式分析,申請落戶方式主要以購房入戶和投靠親屬為主,其中購房入戶約佔75%,投靠親屬入戶約佔20%。
江門
購房入戶不限面積
2015年底,江門市制定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並於去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意見》,2016年1月1日起,江門取消農業、非農業以及其他所有戶口性質劃分,統一登記為廣東省居民戶口,實行城鄉戶籍“一元化”登記管理,並停止辦理戶口“農轉非”和“非轉農”。
“與珠三角其他城市相比,江門的入戶條件還是相對比較寬鬆的。”江門市公安局相關方面負責人告訴記者。
根據《意見》,從2016年起,江門市實施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入戶的規定。一直以來,非本市戶籍遷入江門市的,必須是直系親屬投靠、購房入戶或人才引進等才能辦理,而租房可將戶口從外市遷入是我國戶籍管理首次提出的政策,這是本次戶籍制度改革向前邁出的一大步。
根據《意見》,江門市2016年起實行更為人性化的購房入戶規定。辦理購房入戶只需提交已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和全額購房發票即可辦理,取消了之前購房入戶需要住房面積50平方米以上的限制。同時,降低了進城落戶的準入門檻。近年來,江門市公安部門積極推進分類戶口遷移政策,有序放開落戶城鎮的限制:一是放寬投靠親屬入戶的條件,子女投靠父母由過去的未成年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調整為未婚子女(不受年齡限制)可以投靠父母入戶,父母投靠子女由過去達到退休年齡且身邊無子女照顧的父母可以投靠子女入戶調整為父母(不受年齡限制)可以投靠成年子女入戶。
而《意見》還對人才引進入戶政策有了更寬鬆的規定:如放寬人才準入限制,具有學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外地人才,憑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和企業用工及人力資源服務平臺辦理的學歷學位或職稱證書審核證明辦理遷入手續,其配偶及未婚子女可隨遷。而在江門市穩定就業且具有高級技師(一級)、技師(二級)、高級工資格的技能人才,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的省內技工院校、職業院校應屆畢業生,憑在企業用工及人力資源服務平臺辦理的《江門市高技能人才入戶城鎮申請表》、職業資格證書辦理遷入手續,其配偶、未婚子女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隨遷。
江門市公安局相關科室負責人表示,新戶籍制度改革對所有人都是利好,而最直接利好的是在江門工作居住且希望落戶在江門的外地人。
汕頭
12類情況可入戶汕頭
近日,汕頭市出臺了《汕頭市戶口遷移若干規定(草案徵求意見二稿)》(以下簡稱“意見稿”),並面向社會徵求意見和建議。根據徵求意見稿,汕頭市外戶口遷入共分12類,包括購房入戶、穩定居住就業落戶、積分入戶、直系親屬投靠落戶等。
意見稿明確,因工作關係、家庭關係轉入該市的人員;受該市人民政府表彰的優秀外來務工人員,經民族和宗教事務部門批准的宗教教職人員,本市普通高等、中等院校按國家計劃統一錄取的外地生源新生等人員,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意見稿指出,在汕頭市金平區、龍湖區、濠江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住所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已婚子女限一人)、父母;承租住房、合法穩定就業滿三年、參加該市社會保險滿三年且連續三年簽注《廣東省居住證》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有其他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滿三年、參加該市社會保險滿一年且已申領《廣東省居住證》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累計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登記常住戶口。民營企業根據其在本地的年度納稅額配給集體常住戶口職工名額。在環衛保潔、殯葬、公共汽車駕駛、市政養護維修(含排水疏浚)等特殊艱苦行業崗位工作滿三年,參加該市社會保險滿一年且已申領《廣東省居住證》的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中山
記者從中山市政府官方網站獲悉,該市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已于去年12月7日正式實施。這一新的戶籍制度在戶口準入遷移等方面有了較大改變,如將人才入戶的條件放寬至大專學歷畢業生,並允許非直系親屬挂靠搭戶、取消計生前置審核,標誌著該市的人口服務管理進入新階段。
文/廣報記者潘斌、卜瑜、崔寧寧、李賢、劉滿元、嚴建廣、陳家源(除署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