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力爭5年完成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李晉):日前,中國政府發佈了一份關於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文件。文件提出,要對集體所有的各類資産進行全面清産核資,並用五年時間完成農村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對此,在今天(3日)國新辦舉行的發佈會上,中國農業部部長韓長賦強調,改革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積極穩妥有序推進。
這份文件被看作是中國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頂層設計。文件提出,改革的目的是要逐步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村集體産權制度,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形成有效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的治理體系。
中國農業部部長韓長賦介紹,文件還明確了將用三年和五年的時間分別實現兩個階段的改革任務:“要求對集體所有的各類資産進行全面清産核資,健全臺賬管理制度,從2017年開始,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在此基礎上,將經營性資産以股份或份額形式量化到集體成員,有序推進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改革。”
韓長賦認為,當前中國農村集體資産的突出問題主要是反映在經營性資産上,如果不及時不盤活整合和確權保護,就會存在流失或者被侵佔的危險:“當前的問題突出反映在經營性資産上,現在有不少的地方集體經濟發展了,形成了數額較大的經營性資産,如果不明晰歸屬、完善權能、盤活整合、創新機制,這些資産難以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發揮應有的作用。如果不儘早確權到戶,在城鄉一體化的進程中,這些資産再過若干年就更難説清楚歸屬,就有流失或被侵佔的危險。”
這位官員同時強調,這項改革重要的目標是要保障農民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而這一次的改革就要使中國廣大農民的物質利益和民主權利都有獲得感。他以保障農民物質利益為例説:“在集體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就保護財産權利而言有兩個要點:一是完善股份權能。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産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以及抵押、擔保和繼承的權利;二是實行嚴格保護。為防止外來資本的侵佔,現階段開展的農村集體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要嚴格限制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民所持有的集體資産股份流轉要封閉運行,不能突破本集體經濟組織的範圍。”
韓長賦説,改革還要充分保障農民的選擇權、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等,要真正讓農民成為這項改革的參與者和受益者。他同時強調,中國各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水準差異比較大,情況也比較複雜。要推進這項改革必須積極穩妥,穩慎實施,堅持試點先行、先易後難,不搞齊步走、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