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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檢察院發起首例環保公益訴訟案

2017-01-04 13:26:14|來源:國際在線|編輯:范琪妍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劉碩):2016年年底,南京市檢察院以公益訴訟人身份,依法對江蘇安偉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該案也是南京檢察機關首次以公益訴訟人身份提起的民事訴訟案件。

  去年五月,南京雨花臺區環保部門接到線索,對安偉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無資質從事廢舊電池回收,擅自在廠房外下水口傾倒酸液,嚴重污染公共環境。南京市檢察院民事訴訟檢查處處長胡彬華表示,雖然涉案單位和個人雖然受到刑事追究,但造成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等社會公共利益被損害的現狀未得到糾正和彌補,其應當承擔污染修復和生態恢復的損害賠償責任。因此,根據相關規定,檢察機關對安偉公司及兩名法人代表向民事公益訴訟:“污染環境除了要承擔刑事責任之外,民事責任不等於説坐了牢了就可以免除,我們仍然要追究他的賠償責任。他們受到的罰金刑一個罰了三萬、一個兩萬,對於他們非法地、隨意地甚至是惡意地傾倒,造成的後果還不足以覆蓋、涵蓋和修復。如果僅僅坐了幾個月的拘役,判個幾萬塊錢的罰金,對於他們來説犯罪成本太低了,要讓他在違法行為當中得不償失,最終變成一個無利可圖的事情。”

  根據檢察機關調查,安偉公司共向城市下水管網傾倒未經處理、含有大量重金屬的強酸廢液共計249.61噸,這些廢酸液倒入下水道之後流到新板溝,經工農河最終匯入長江,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因此,此次檢察機關提請的訴訟中,要求的賠償金額需乘以懲罰性質的系數,提高此類案件的犯罪成本。

  記者了解到,目前案件正在受理審查階段,最終賠償金額在200至300萬元左右,而這筆賠償金將會進入多個部門共同監管的基金中,用於環境修復及支持今後公益訴訟案件的前期支出。胡彬華説,此案是南京檢察機關首次以公益訴訟人的身份,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相比較于公益組織提起的訴訟,檢察機關作為訴訟人能夠更好地引導此類案件的偵查取證,更好地完成訴訟。

  未來,檢察機關除了直接提請公益訴訟以外,還將支持各類訴訟主體對環境污染案件提請民事訴訟。胡彬華説:“如果他污染的是公共區域、水源,是由我們檢察機關或公益組織來提起,但如果在農村傾倒,農村的土地是集體所有土地,他是有訴訟主體的,那我們檢察機關就支持相關的、合法的權益主體提起訴訟,我們的術語叫支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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