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評審改革需系統推進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下文簡稱《意見》),《意見》要求,要重點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道德,突出對創新能力的評價,合理設置職稱評審中的論文和科研成果條件,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
此前,我國已經有多地,包括北京、廣東、河南、山東、江蘇,相繼出臺政策,將職稱評審與外語考試、計算機考試鬆綁。這是推進職稱評審去行政化的重要一步,即取消由行政部門統一設置的職稱評審考試門檻,給用人單位更大的評審自主權。而除了取消不科學、不合理的職稱考試外,還需要進一步改革職稱評審機制,由行政主導轉為學術共同體評價。
參加職稱評審,需要先通過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考試這一做法,早在10多年前,就遭遇輿論質疑,被認為是不合理的行政許可。尤其是有的專業崗位,根本用不到多少外語,卻也要參加外語考試,就完全把職稱考試作為一道由行政部門設置的門檻。很多評職稱者花很多精力準備外語考試,只為通過,最終並沒提高外語水準。而圍繞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形成一條包含教材、培訓的利益鏈。
取消統一的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要求,這是突破既得利益的放權改革。但是,也有人擔心,沒有這些“硬條件”之後,職稱評審會不會滋生更多的“人情交易”。近年來,在各省市推進的職稱改革中,都提到要破除“唯論文論”,取消統一職稱考試標準,這次印發的《意見》,也提到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傾向,這都具有進步意義,但在具體落實時,如果評職稱依舊由行政力量主導,確實可能會發生普通老百姓所擔心的事,即那些與領導關係好者,會不會既不要考試,又不要論文,就憑領導説好就評上職稱呢?因此,對於取消職稱考試、打破唯論文論,公眾有自己的疑慮。
回溯歷史,我國當初在評職稱中增設考試和論文要求,就有著避免人情操作的意味。這和高考制度,用單一的高考分數評價、錄取學生一樣。這解決的只是表面的公平,而並非對人才的科學評價。
要讓評審真正關注參評者的能力和水準,就必須改革由行政力量主導評審的機制,實行學術共同體評價。具體而言,由於職稱關注的是參評者的專業技術能力,因此,就應該從專業角度進行評價,需要採用專業標準。目前職稱評審中關注的考試標準、論文標準,均非專業、學術標準,而是行政標準。比如論文標準,這貌似學術標準,但從評審關注的重點看,目前的論文標準實質是行政標準,有的地方評職稱時,只要求參評者提供論文發表的期刊封面和目錄,這看重的就是論文是否發表,發表在什麼檔次的期刊,這種論文評價,顯然容易滋生論文交易、買賣,——反正評審也不會就論文進行答辯,了解研究過程與創新發現。而如果實行學術評價,就會關注論文本身是否具有創新價值,會組織論文答辯,那些花錢請人撰寫、發表論文者不就露餡了嗎?
因此,既保障公平,又符合人才評價規律的職稱評審,應該建立學術共同體評價機制。而能否切實建立學術共同體,這是我國職稱改革成敗的關鍵所在。事實上,我國對高校、醫院、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的改革,都在強調去行政化、官本位,建立現代學校、現代醫院、現代科研院所制度,實行行政權與學術權分離。總體看來,這些改革正在推進,但是,離改革所要達到的目標尚有較大差距,其中最大的阻力是,當前推進去學術去行政化的改革,由行政部門主導,而非學者共同參與,把學術委員會建設為最高學術權力機構獨立運行。這也要求,我國在推進職稱評審改革時,廣泛聽取意見,進行科學的頂層設計,系統推進改革。(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