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軍委政法委聯合出臺意見 嚴懲危害國防利益違法犯罪
新華社北京1月11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軍事檢察機關與地方檢察機關協作工作的意見》。意見強調,嚴厲打擊冒充軍人招搖撞騙,偽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等危害國防利益的犯罪活動,依法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意見對2012年7月26日最高檢和原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軍事檢察機關與地方檢察機關協作工作的意見》作出修訂完善。意見要求,地方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要進一步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努力增強協作工作的主動性、實效性,不斷推進檢察工作改革創新,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強軍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見從六個方面明確了軍地檢察機關協作的主要內容:一是共同服務保障經濟社會及國防和軍隊建設科學發展。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和改革強軍戰略對檢察工作的新要求,為推動經濟社會及國防和軍隊建設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為推進軍民融合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二是共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部隊純潔鞏固。依法妥善化解軍地糾紛,對查辦互涉案件,加強溝通協調,統一司法尺度。三是共同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冒充軍人招搖撞騙,偽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非法生産、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等危害國防利益的犯罪活動,依法懲處侵犯軍人軍屬人身、財産等合法權益的犯罪活動。四是共同促進反腐倡廉建設。依法嚴厲打擊工程建設、裝備物資採購、醫療衛生和兵員徵集等領域的互涉職務犯罪,不斷提高打擊和預防腐敗的合力,積極構建嚴密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五是共同促進檢察隊伍建設和基層基礎建設。六是共同促進檢察信息一體化建設。推進軍事檢察院電子檢務工程建設,逐步實現軍地檢察機關信息平臺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