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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約談臨汾市政府,市長劉予強:心情沉重,如坐針氈

2017-01-21 13:45:47|來源:法制日報|編輯:梁生文

  

  1月19日上午,環保部對山西臨汾市市長劉予強(左)等政府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法制日報1月21日消息,2016年入冬以來,山西省臨汾市大氣品質惡化嚴重。其中,二氧化硫濃度達到369微克/立方米,小時均值超過800微克/立方米情況累計出現200次。

  臨汾市二氧化硫嚴重超標儼然導火索,全面引爆臨汾市的大氣污染問題。而這也是臨汾市市長劉予強等一行人進京接受環保部約談的重要原因。

  《法制日報》記者目睹了約談的整個過程。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1月19日,受環保部委託對臨汾市進行約談的是中央環保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

  對於臨汾市的問題,劉長根給出的關鍵詞是,臨汾市大氣環境品質持續惡化,其中,空氣品質標準中的6項監測指標均不降反升。

  劉長根説,臨汾市的情況“在全國地級市中少見”。在對臨汾市進行約談的同時,環保部決定對臨汾市實施限批。

  在約談會上,劉予強始終端坐在劉長根對面。劉予強説,他接受約談的感覺是:“如芒在背,如坐針氈。”

  劉予強坦陳,對於大氣污染等,臨汾市確實存在監管不嚴、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臨汾大氣品質連續兩年惡化

  2016年冬季是個大氣污染頻發的冬天,雖不在污染最嚴重的京津冀,但是,臨汾市的大氣污染問題卻搶了石家莊、保定的“頭條”。

  據劉長根介紹,2016年進入冬季後,臨汾市大氣環境品質持續惡化。“臨汾市2016年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濃度均值較2015年分別上升33.3%、25.4%、29.7%、3.1%、19.3%和11.1%,空氣品質6項監測指標均不降反升。”劉長根説,2016年,臨汾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增加31天,優良天數同比減少22天。

  “尤其是今年1月的前半個月,臨汾市PM10濃度均值高達302微克/立方米,PM2.5濃度均值24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濃度369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提高1.1倍,1.3倍和3.6倍。”劉長根説。

  據劉長根介紹,針對臨汾市的大氣污染問題,環保部曾派出督查組到臨汾市進行督查,同時,也有專家專門到臨汾市進行調查。他透露,將2016年與2015年、2014年臨汾市大氣污染數據進行對比,結果顯示,臨汾市包括PM10、PM2.5以及二氧化硫等在內的6項大氣指標均呈上升趨勢,臨汾大氣品質連續兩年惡化。

  臨汾市大氣環境品質持續惡化,尤其是二氧化硫濃度均值嚴重超標。面對這樣的大氣環境形勢,劉長根透露:“臨汾市卻未及時向社會發佈預報預警,也未採取有效的針對性控制措施,應對工作被動。”

  企業違法行為突出多家被點名

  在臨汾市大氣遭受嚴重污染的背後是企業嚴重違法問題。2017年1月17日,環保部公開通報了該部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發現的臨汾市企業超標排污問題。環保部指出,2017年以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廠、山西三維瑞德焦化有限公司均存在大氣污染物排放數據日均值超標的情況。山西焦化集團有限公司6條焦化生産線煙氣脫硫脫硝設施均未建成。

  2017年1月18日,環保部再次曝光臨汾企業違法排污問題。環保部説,山西三維瑞德焦化有限公司、山西焦化集團有限公司、臨汾萬鑫達焦化有限責任公司、臨汾晉能焦化有限公司熄焦廢水中化學需氧量(COD)、氨氮、揮發酚等污染物嚴重超標排放。其中,三維瑞德焦化有限公司揮發酚濃度29.4mg/L,甚至超過《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171-2012)97倍(標準限值0.3mg/L)。

  在1月19日的約談會上,劉長根透露,臨汾市焦化、鋼鐵等工業企業存在違法排污問題。據他介紹,目前臨汾市有焦化企業20余家。其中,部分企業環保設施運行不正常,或未按要求提標改造,或裝煤、推焦、熄焦過程無組織排放管控不到位,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超標排放嚴重。同時大量焦化廢水未經處理達標就用於熄焦,導致廢水蒸發排放,污染問題突出。

  同時,劉長根再次談到山西焦化集團公司6條生産線脫硫脫硝設施仍未建成的問題。他説,這家企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標排放,熄焦廢水揮發酚濃度超標0.6倍。劉長根透露,三維瑞德焦化二氧化硫超標排放,熄焦廢水揮發酚濃度超標97倍。臨汾萬鑫達焦化熄焦廢水揮發酚、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分別超標69倍、8倍和125倍。臨汾晉能焦化熄焦廢水揮發酚、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分別超標495倍、5倍和13倍。

  就臨汾市鋼鐵行業問題,劉長根表示,問題主要表現在鋼鐵行業球團設備普遍沒有建成脫硫設施,部分鋼鐵企業高爐及燒結機上料、落料口無密閉設施,物料露天堆存,廠區地面積塵嚴重。其中,亞新集團中升公司球團工序未建脫硫設施,燒結工序脫硫設施運行不正常,二氧化硫長期超標排放。

  二氧化硫濃度爆表問題曾引起臨汾市民的強烈不滿。雖然在1月19日的約談會上,劉長根並沒有直接給出二氧化硫嚴重超標的原因,但是,他認為,臨汾市散燒煤及鍋爐污染管控不力。“2016年,臨汾市燃燒量上升,專家調查分析,沿汾河平川六縣(市)冬季採暖用煤270萬噸,數量大,對煤質監管不嚴,燃煤污染排放嚴重,冬季燃煤量佔了全年的一半。”劉長根説,抽查發現,臨汾市2016年冬季居民用煤含硫率均值達到約1.6%。潔凈焦推廣不力。

  同時,臨汾市區86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基本無脫硫設施,燃煤煤質差,二次污染排放嚴重。劉長根説,堯都區海姿供熱公司兩台100蒸噸鍋爐僅建有水膜除塵脫硫一體化裝置,脫硫裝置基本沒有運行,污染物超標排放。襄汾縣供熱公司兩台40蒸噸鍋爐未提標改造,脫硫設施運行不正常,且擅自停運在線監控設施,逃避監管。翼城首旺煤業公司鍋爐除塵設施運行不正常,煙塵排放超標。

  督查發現問題整改未達要求

  據劉長根介紹,2016年5月,環保部組織華北督查中心會同山西省環保廳對臨汾市開展環境保護綜合督查,並於當年8月向臨汾市進行公開反饋。

  幾個月下來,臨汾市整改未達到要求。“督查指出的焦化企業治污設施升級改造滯後、鋼鐵企業除塵設施運行不正常、工礦企業揚塵污染明顯、城鄉接合部小企業污染突出等涉及大氣污染問題,對於環保部提出的整改要求均未整改到位。”劉長根説,對督查查出的問題,臨汾市推進整改不力,指出的問題仍然存在。有些問題甚至更加嚴重。他認為,這些問題加劇了臨汾市冬季大氣污染程度。

  《法制日報》記者在約談會上看到,環保部對臨汾市的處罰不僅僅是“談話”。在約談會上,劉長根宣佈:環保部決定暫停臨汾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項目的環評審批(民生及節能減排項目除外),並要求山西省環保廳以及臨汾市縣兩級環保部門同步執行。在約談會上,他表示,環保部將立即向臨汾市下發限批文件。

  環保部對臨汾市提出的整改要求是,環境品質“只能更好、不能變差”。劉長根提出,臨汾市要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儘快遏制大氣環境品質惡化趨勢。對長期超標違法排污的企業,要堅決依照環境保護法要求實施上限處罰。

  他同時要求,臨汾市要在20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方案報送環保部。

  作為一市之長,在1月19日的約談會上,劉予強拿著本,不時地記錄著劉長根談到的一些問題。對於劉長根指出的臨汾市大氣污染存在的問題,他也做了回應。在劉予強看來,臨汾市環境監管方面確實存在不嚴、不到位等問題。面對環保部的約談,劉予強的感覺是“心情沉重,如芒在背,如坐針氈”。他表示,臨汾市誠懇接受約談,正視問題,嚴肅問責,儘快拿出方案,儘快遏制大氣環境品質惡化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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