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治理:雖負重前行,藍天仍可期
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生態文明研究智庫秘書長莊貴陽;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周偉鐸
京津冀三地2016年年末的“跨年霧霾”引發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熱議,導致公眾的焦慮情緒蔓延。國家環保部、北京市政府相繼與公眾代表進行溝通對話,解釋霧霾的成因和應對措施。
近年來,京津冀三地在治理霧霾方面確實下了很大功夫,調整産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淘汰落後産能,壓減燃煤,控制機動車使用,減少工業污染,對電力、鋼鐵、水泥等重點污染企業安裝脫硫脫硝除塵設施,控制建築揚塵等。為了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成效,環保部門在“大氣國十條”的基礎上發佈了《京津冀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2016-2017年)》,統一了京津冀區域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及時組織空氣品質預測預報會商,強化應急響應措施,強化督查督導,實施區域應急聯動,這些措施也的確有了一定成效。根據環保部提供的數據,京津冀區域大氣PM2.5濃度在逐年下降。以北京為例,2013年北京的PM2.5年均濃度為89.5微克/立方米;2014年降到85.9微克/立方米;2015年繼續下降為80.6微克/立方米,2016年PM2.5平均濃度為69微克/立方米。2016年北京、天津、河北的優良天都比去年小幅增加。然而,百姓對於霧霾的治理效果仍不滿意,目前的PM2.5濃度水準距離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25微克/立方米的健康標準還有很大差距。
從國情來看,我國仍處在中等收入國家行列,處於工業化和城鎮化的中後期,製造業正在邁向中高端。在經濟新常態背景下,隨著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進,多重矛盾相互交織,各種風險挑戰極為嚴峻,穩增長的壓力很大。中國人民大學近日發佈的報告預測,大氣“國十條”和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的實施導致的京津冀地區GDP總量損失2017年為8.45%,2020年為16.05%。考慮到我國能源轉型升級和産業結構提質增效的長期性和艱巨性,我們必須立足國情,正視霧霾治理對經濟增長和民生保障的衝擊,通過構建長效機制來有序地促進霧霾問題的早日解決。
從國際層面看,霧霾問題本質上是發展問題,是一國在特定階段的粗放發展模式的必然結果。國際上很多發達國家也出現過霧霾問題,比如英國的工業中心倫敦曾發生過“倫敦煙霧事件”,日本四日市的石油工業的集聚曾造成了著名的“四日市哮喘”公害,洛杉磯的化工産業的繁榮曾造成了“光化學煙霧”公害,德國的老工業基地“魯爾區”的霧霾治理也持續了二十多年。然而隨著立法的完善、經濟發展方式的轉型,能源結構的優化,政府的嚴格監管和公眾的廣泛參與,這些發生在發達國家的霧霾問題最終都得到了解決。
我們確信,治理霧霾問題,我國具有重大制度優勢。黨的十八大確立了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的重要組成部分,並不斷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的頂層設計。每年的“兩會”召開,霧霾治理都是核心議題之一,眾多專家學者建言獻策,推動霧霾治理政策完善。《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法》的修訂和完善,使得霧霾治理行動有法可依。
我國霧霾治理的方向是正確的,霧霾治理成效正在逐步顯現。由於霧霾治理涉及到區域經濟發展和民生保障,不可能一蹴而就,治理大氣污染將是一個長期過程。借用汪國真的一句詩“既然選擇了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霧霾問題是我們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因此我們必須立足國情,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充分發揮我們的制度優勢,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質增效,加快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的體制機制,遠方的藍天白雲終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