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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為買房假離婚 丈夫欲復婚時妻子房子都"跑"了

2017-01-22 14:09:03|來源:武漢晚報|編輯:李邵鵬

  為了再買一套住房,夫妻二人協商“假離婚”,等買好房子再復婚。誰知“假離婚”變“真離婚”。昨天,男子李文(化名)來到武漢市婦聯求助,希望能夠挽回與前妻的婚姻。

  李文説,上個月武漢限購再升級,前妻周麗(化名)主動提出買房設想,“她當時説,手上的閒錢放著也是放著,就當做個投資。”李文本來就有買房打算,於是很快同意周麗的建議。

  根據當時的購房政策,兩人如果想買二套房,首付要交五成以上,但兩人手頭並沒有那麼多錢,於是周麗提出“假離婚”,買了房之後,再復婚,還逼迫李文簽下協議,如果“假離婚”期間,李文變心,要支付周麗30萬元。看著周麗這架勢,李文很安心,“我當時想,她肯定是怕我變心。”

  誰知,兩人協議離婚後不久,周麗與初戀男友走到了一起。李文多次找到周麗,希望能夠復婚。但是周麗不為所動。因為是“假”離婚,簽字時,兩人並未對財産、孩子的撫養權做詳細協商。如今,孩子由外婆帶,李文進不了家門,家裏的銀行卡都在周麗手中,“現在看來,她是蓄謀已久的,她婚內有情夫,屬於婚姻過錯方,可事實卻是我被凈身出戶了,這不公平!”

  市婦聯維權諮詢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點評,《我不是潘金蓮》中李雪蓮説:這個離婚證是不假,但當時離婚是假的!她的官司能打贏嗎?打不贏。法律上並沒有假離婚這種説法,只要離婚是雙方當時真實意思的表示,並在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離婚就是合法的。案中李文和周麗離婚已成事實,如果雙方當時未就夫妻共同財産如何分配進行約定,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記者陶盼  通訊員華臻

  原標題:丈夫欲復婚時 前妻已移情別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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