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購物超5千元 攜帶現金超2萬元要主動申報
隨著春節大假臨近,機場出入境旅客人數與日俱增,在國內進出港客流迎來高峰的同時,國際及地區出入境旅客也較平日增加千余人次,出入境客流也迎來了高峰。趁著春節大假,一些旅客開啟出境遊玩和“買買買”模式,然而出入境時攜帶物品是要守“規矩”的,部分旅客因不了解海關相關規定而通關過程中給自己帶來了煩惱。為此,成都海關昨日介紹了春節大假期間正確出入境通關“姿勢”。
攜帶人民幣限額
為每人每次2萬元
根據我國現行通關相關規定,旅客出入境時,每人每次攜帶人民幣限額為2萬元,超限需要主動向海關進行書面申報。同時,旅客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
旅客出入境時,需要申報的還包括這些: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國家(地區)再入境簽證的居民旅客攜帶途中必需的旅行自用物品,超出照相機、可攜式收錄音機、小型攝影機、手提式攝錄機、手提式文字處理機每種一件範圍者;攜帶黃金及其製品50克以上者;攜帶貨物、貨樣以及攜帶物品超出旅客個人自用行李物品範圍者;攜帶中國檢疫法規規定管制的動、植物及其産品以及其他須辦理驗放手續的物品者等。
旅客攜帶超出限額的貨幣若不如實向海關申報,海關將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於應申報而沒有申報被海關查驗發現的,海關將作出責令補稅或暫不予放行等處理,對情節嚴重的或者構成走私行為的,海關將追究旅客的相關法律責任。
如果旅客不明白海關規定或不知如何選擇通道,應選擇“申報”(紅色)通道,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
入境攜帶物品超規定
要申報交稅
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製品、酒精製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徵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另外,日前國家決定增設和恢復口岸進境免稅店,旅客在未辦理海關進境手續前享有3000元的進境免稅店購物額,所以旅客可以獲得總共8000元人民幣(含3000元進境免稅店購物額)購物免稅額度。
對於海關總署2008年65號公告中不予免稅的手機、手提電腦、音響設備、照相機等20種物品,無論該物品是否在5000元以內,旅客進境時都需要向海關申報,自用合理數量的按照進境物品歸類表和完稅價格表的標準繳稅。為此,請旅客注意保留購物發票或收據,以便海關審定完稅價格。
還有這些違禁物品
不能攜帶入境
當然,旅客攜帶有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也不用緊張,只需如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簡稱申報單),交予海關申報臺,然後按照海關工作人員的指引從“申報通道”(紅色通道)查驗通關,不會耽誤太多時間。
不過,旅客務必記住切莫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如各種毒品、武器、倣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假幣;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物品。此外,出境禁止攜帶的物品還包括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膠捲、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影帶、鐳射唱盤、鐳射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他物品;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瀕危的和珍貴的動、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等。
海關特別提醒稱,旅客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出入境不要輕易為他人攜帶物品,對給予高額報酬的攜帶物品請求更應提高警惕,予以拒絕。如果確實需要為他人攜帶物品入境,應先弄清情況並確認物品的性質,並在入境時依法如實申報。
(原標題:境外購物超5千元 攜帶現金超2萬元要主動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