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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酒抵薪無異於耍賴

2017-01-25 10:31:37|來源:長沙晚報|編輯:王瑞芳

  農民工侯師傅去年3月至10月受雇于陜西寶雞市高新區一家勞務公司,3.2萬元工錢至今未領到手。前不久,工地負責人打電話讓他結賬,他興衝衝地跑到勞務公司。該負責人告訴他,必須認領3箱白酒,否則不給剩餘工錢。侯師傅無奈地説:“哎,這年咋過嘛!”(1月24日《華商報》)

  農民工和勞務公司構建了一種契約關係,農民工付出了辛苦的勞作,勞務公司理應及時、足額地支付勞動報酬。討薪本是農民工正當的利益訴求,卻被人為地增添了附加條件。“白酒抵工錢”不僅讓農民工遭受了利益損失,也讓他們承受了精神上的折磨與痛苦。討薪本來應該理直氣壯,農民工卻難以“硬氣”起來。

  在一個“酒文化”盛行的人情社會裏,農民工及其家庭或多或少都會消費一些白酒。然而,3箱作價2400元的白酒,顯然超出了絕大多數農民工的消費需要和消費能力。“白酒抵工錢”忽略、漠視了農民工的利益訴求,用強人所難的方式逼迫農民工就範——如果不同意“白酒抵工錢”,農民工就難以領取剩下的工資;為了避免因小失大,他們不得不退讓和妥協,無奈地接受這份“不合理條款”。

  “白酒抵工錢”既不是公平的市場交易,也不是雙方在權利平等、地位均等基礎上進行利益協商的結果。白酒價格由勞務公司工地負責人自説自話,討薪的農民工缺乏議價權;在農民工弱勢、用工方強勢的格局下,“不管你怎麼樣,反正我就這樣”的價值錯亂就有了生存空間。

  層層轉包、環環拖欠,一旦利益鏈條的哪個環節出現了問題,最終利益受損的還是農民工。農民工與用工方通常只有簡單的雇傭關係,缺乏法律紐帶的聯結;想方設法地壓縮、拖欠農民工的工錢,便成為一些用工方的“生財之道”。這些人之所以有恃無恐,就在於他們知道制度化維權渠道耗時費力,“漫漫長路”讓急於回家過年的農民工“等不及”“傷不起”。

  不論是“下跪討薪”的精神矮化,還是 “喝一杯白酒20塊”的身體傷害,還是“白酒抵工錢”的利益犧牲,農民工為了領取到應得的勞動報酬,一次又一次地失去了他們的體面與尊嚴。農民工的“辛苦錢”,不能成為“唐僧肉”。“白酒抵工錢”表面上打著“誰願意領就領”,實際上卻對農民工進行了利益盤剝和權利侵犯,讓農民工的討薪之旅更加艱難、更加苦澀。這是人們不願看到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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