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總統彈劾案或于3月下定論 大選何時舉行引關注
當地時間2017年1月3日,韓國首爾,憲法法院開審樸槿惠彈劾案。
中新網1月29日電 據韓媒報道,韓國憲法法院院長樸漢徹日前表示,應在3月13日前對總統樸槿惠的彈劾案下結論,由此下一屆總統選舉何時舉行引發關注。
據悉,憲法法院一般會在週四作出判決,鋻於樸漢徹表示應在3月13日前對彈劾案下結論,憲法法院有可能于3月9日(週四)或3月2日(週四)作出判決。
報道稱,若憲法法院對樸槿惠做出罷免裁決,根據《憲法》和《公職選舉法》,韓國須從憲法法院作出判決的第二天起60天內舉行總統選舉。若憲法法院于3月9日作出判決,應在5月8日前舉行大選,若憲法法院3月2日作出判決,則該在5月1日前舉行大選。
一般情況下,總統選舉于週三舉行,憲法法院若于3月9日作出判決,大選有可能在5月3日、4月26日、4月19日舉行,若于3月2日作出判決,大選有可能在4月26日或4月19日舉行。
若憲法法院一改往常週四判決的慣例,于樸漢徹言及的最後期限,即3月13日(週一)作出判決,則大選必須在5月12日前舉行,5月12日前的最後一個週三即5月11日舉行的可能性較大。
另外,總統或代理總統須在選舉日50天前宣佈大選選舉日,代理總統黃教安將對總統選舉日做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