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改革完善藥品生産流通使用政策 進一步破除"以藥補醫"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喬全興):近日,中國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一份文件,提出要改革完善藥品生産流通使用政策,進一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統籌推進取消藥品加成。同時優化藥品審評審批程式,對臨床急需的新藥和短缺藥品加快審評審批。
藥品和民眾的健康息息相關。此次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産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涉及藥品生産、流通、使用各個環節,是藥品領域全鏈條、全流程的重大改革政策。特別是在使用環節,文件強調,要進一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減輕全社會醫藥費用負擔。國務院醫改辦主任、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王賀勝介紹説:“《若干意見》強調,在使用環節要改革調整利益驅動機制,使藥品回歸治病本源。一是公立醫院要優先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強化藥物使用監管,促進合理用藥。二是進一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嚴格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三是強化醫保規範行為和控制費用的作用,大力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促使醫療機構主動規範醫療行為。”
王賀勝表示,將對各地醫藥費用增長幅度進行量化管理,並落實到具體醫療機構。2017年,全國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平均增長幅度控制在10%以下。
根據《若干意見》,中國還將優化藥品審評審批程式,對臨床急需的新藥和短缺藥品加快審評審批。保障兒童、老年人等人群和重大疾病防治用藥需求。對防治重大疾病所需專利藥品,必要時可依法實施強制許可。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副局長吳湞介紹説:“對於臨床急需的藥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有優先審評的規定,比如説對一些抗癌藥、傳染病的防治藥、罕見病藥、兒童藥等,我們有優先審評政策。這些優先審評的政策不僅適用於中國企業,也適用國外企業。所以國外的創新藥進入中國,並符合這些條件的,都可以享受優先審評政策。我們對臨床試驗的審評審批也在改革,有一些改革措施正在研究。總而言之,凡是有利於公眾治療的藥品,特別是一些創新藥,我們會採取積極措施,讓它們儘早上市、儘快上市,使公眾和患者能夠早點受益。”
《若干意見》還提出,引導“互聯網+藥品流通”規範發展,支持藥品流通企業與互聯網企業加強合作,推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培育新興業態。規範零售藥店互聯網零售服務,推廣“網訂店取”、“網訂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對此,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副局長吳湞表示:“藥品是特殊商品,特殊在藥品既要講有效性,也要講安全性。在互聯網上銷售藥品,很多國家都採取謹慎態度,並不是完全放開的。互聯網藥品銷售政策,既要促進流通,又要加強監管。目前,像B2B,由企業到企業的流通這一塊,應該説政策比較清晰,也是比較放心的。大家關心更多的是B2C,就是由企業到消費者。我們現在強調開展網上售藥網下要有實體店,這樣能做到責權一致,公眾權益能受到保障。總而言之,藥品監管既要搞活,更要保障安全。”
根據《若干意見》,中國還將加強藥品生産品質安全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大醫藥産業結構調整力度,支持藥品生産企業兼併重組,推動落後企業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