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滾動>>正文

"男子追小偷致身亡被移送起訴"續:警方已撤銷案件

2017-02-17 09:05:00|來源:山西晚報|編輯:李邵鵬

  “福建漳浦男子追小偷致其摔倒死亡,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審查起訴”的消息,之前在網上引發熱議,網友疑惑以後看到小偷究竟追還是不追?15日,漳浦縣公安局透露最新進展,該案移送漳浦縣人民檢察院後被退回,要求補充偵查,警方已依法撤銷案件。辦案民警在電話中説,目前證據不夠,若將來發現新的證據,依然可以再次立案。

  “撤銷案件不等於結案”

  去年3月21日,福建漳浦人藍如童發現陳順園正在偷雞,追趕過程中,陳順園摔倒死亡。漳浦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去年10月27日將該案移送漳浦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15日,藍如童的律師、福建朗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坤田告訴記者,他致電檢察機關詢問得知此案已被退回,“等於説目前不移送審查起訴。”隨後,記者致電漳浦縣公安局,證實該案確被檢察院退回,此後公安局撤銷案件。一位資深檢察官告訴記者,撤銷不等於結案,“撤銷意味著就目前證據而言,案件不構成刑法意義上的犯罪,不能進入刑事訴訟範圍。”如果公安機關發現新的事實或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可以重新立案。

  移送起訴係警方討論決定

  據介紹,當地警方對涉事雙方進行民事賠償部分的調解,同時專門委派專家重新屍檢。“讓我們了解是怎麼死的,屍檢結果與第一次差不多。”死者家屬鄭躍平説,此前屍檢顯示陳順園係重度顱腦損傷致腦功能障礙死亡,分析説摔倒可以形成。他對此表示接受,此前懷疑係遭毆打致死,因此到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投訴。藍如童的兒子藍鎮煌告知,經警方居中協調,他們給死者家屬賠償7萬元。王坤田證實確實給死者家屬適當補償,藍如童曾諮詢過他,“尊重當事人意見,只要認為合適就行”,“補償並不等於有刑事上的責任,只是承擔民事上的賠償。”漳浦縣公安局回應,案件移送檢察院並非來自家屬壓力,辦案部門討論了很久,鋻於確實存在拉扯衣袖情節,最終決定移送審查起訴。

  藍如童仍否認有拉扯衣袖

  去年11月14日,當地警方發佈情況説明,指出藍如童伸手拉扯陳順園衣袖,兩人同時摔倒在水泥地面上,陳順園頭部撞擊水泥地致顱腦損傷。雙方當事人均告知,作出賠償後案件就被撤銷。藍鎮煌説父親承受一定心理壓力,撤案後心裏石頭也落了地。拉扯衣袖致小偷摔倒死亡,是否應擔刑責?該檢察官説追趕小偷併發生拉扯是正常現象,失主主觀上不能預料會導致盜竊者死亡,不能構成刑法上的犯罪。案件撤銷合乎法律法規,這是公安機關在權限範圍內的司法程式。不過,藍如童至今仍否認有拉扯衣袖。

  剩餘賠償款修繕陳家祖宅

  談及為何堅持投訴,鄭躍平説“不是為了錢”。他曾算了一筆賬,要求藍如童賠償66萬元,最終只從藍如童及當地政府處獲賠10萬元,“如果為了錢,怎麼會得到區區10萬元後就不再投訴?”之所以堅持討回公道,是由於陳順園是陳家唯一男丁,陳順園死亡時58歲,膝下只有一個養子,是妻子帶來的。陳順園與養子關係很差,陳順園的妻子病逝後,養子就不讓陳順園進門。因年事已高,陳順園還丟了工作,行竊時已沒什麼收入。與藍如童達成調解的時候,其養子有出面,“簽了一個聲明,與陳順園沒有血緣關係,放棄一切權利和義務。”鄭躍平説,拿到賠償後,家屬很快把陳順園屍體火化,養子甚至沒到場,也不接電話。經家族成員商議,10萬元賠償款由他保管,目前喪事花費兩萬元。未來若有剩餘,將用於修繕陳家祖宅。

  原標題:男子追小偷致死案 警方稱已依法撤銷

標簽: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