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官清廉還得“慎微”
日前,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六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上提出:“領導幹部必須加強自律、慎獨慎微”。“慎獨”和“慎微”是一名領導幹部“自律”的兩個方面,如果説,“慎獨”是測定領導幹部在私底下、無人時能否做到“心存敬畏”,那麼,“慎微”則是考驗其在細微處能否做到“手握戒尺”。
大凡貪官在落馬之後,懺悔自己墮落往往歸咎於兩個字:貪慾。其實,經過多年黨的教育培養的領導幹部大多是“根正苗紅”,有的當初還是清正廉潔的“清官”哩!然而,隨著官階的晉陞、權力的遞增,加上少監督、無自律,貪慾膨脹,愈演愈烈,最終落得個身敗名裂的可悲下場。武鋼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鄧崎琳便是一例。此人原本是一名德才兼備的領導幹部,甚至為自己立下“清廉守則”,但是,他沒有具備“慎獨慎微”的品質,從一張禮品卡、一頓謝恩宴開始,到收受賄賂越來越多、越來越大,一步一步走向貪腐。他坦陳:“我之所以墜入違法違紀深淵,正是因為一開始對小事小節沒有仔細想,就是覺得不算怎麼回事兒”。其實,從缺失“慎微”而貪慾漸長,最終收受鉅額賄賂,這是一批貪官犯事的基本軌跡。
霍布斯將人性理論歸結為“兩條最為確鑿無疑的人性公理”,即:一條是“自然理性公理”,另一條是“自然慾望公理”。與啟蒙同時代人不同,康德對於人的醜惡有足夠清醒的認識。他認為:“人與動物之不同的確在於他有理性,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始終服從理性。相反,在理性與慾望之間始終存在著緊張。個人基本上是為自己的自然慾望所驅使,所以他往往不能滿足和符合道德律令的要求,這使得人類歷史至今是一個罪惡的故事”。亞裏士多德在《政治學》中説得更為直截了當:“慾望具有獸性,縱然最優秀者,一旦大權在握,總傾向於被慾望的激情所腐蝕。”貪腐分子幾無“一步到位”,他的墮落總是有一個漸變——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即使某些貪官剛涉腐時,有貪念,但貪念不大;有貪慾,但貪慾不猛,且有“見好就收”的心理預設。問題的癥結在於:一旦錢迷心竅,就難以自我控制。這一推論的邏輯支點有兩端:一是自身的防線已潰,二是外界的濁流衝擊,猶如被螻蟻所蝕之堤,它再也無法抗洪一般,唯有一敗塗地的結局。西諺雲:“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試想:沒有了“慎微”,人生打開了貪腐的缺口;沒有了“慎獨”,理性完全讓位於慾望,何來抵腐定力?
康熙治吏時有一個極為荒謬的論點:“所謂廉吏者,亦非一文不取之謂也”,以致形成“上以賄求之下,下以賄獻之上”的“賄賂公行”的官場頹勢。我倒頗為激賞唐代名臣陸贄的一句警策之言:“賄道一開,展轉滋甚”。唐德宗時,陸贄官居宰相,他為官清廉正直,從不接受下屬的賄賂。唐德宗認為陸贄“清慎太過”,便給了他一道密諭,大意是:你對他人的饋贈一概拒絕,“恐於事無益”,像馬鞭、鞋靴之類小物件,“受亦無妨”。陸贄並沒有“奉旨”受賄,而是作了委婉而嚴正的回答:“為官受賄,大者,忘憂國之誠;小者,速焚身之禍。賄道一開,展轉滋甚。鞭靴不已,必及車輿;車輿不已,必及金璧”。
其實,大賄不貪,當初只收受“鞭靴”“馬鞭”之類的事兒在我們身邊不是屢見不鮮麼?他們之所以欣然接受“鞭靴”“馬鞭”而不忌諱,是因為其純屬“小事一樁”,且往往帶有“人情往來”的色彩,犯不了法,判不了刑,坐不了牢,甚至也夠不上紀律處分,“受亦無妨”。殊不知,收受“鞭靴”“馬鞭”不警惕,接踵而來的勢必是收受“車輿”“金璧”,否則也就不會有“欲壑難填”的成語了,也就不會留下“百千萬貫猶嫌少,堆積黃金北斗邊”的古詩了。那麼,歸宿呢?陸贄已一語斷定:“速焚身之禍”!——“鄧崎琳”們缺失“慎獨慎微”而放縱,而越軌,而逾矩,而落馬,這從反面告誡為官者:倘要永葆“人民公僕”的本色而立於不敗之地,唯有堵死“賄道”,滅絕“貪慾”,從“慎獨慎微”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