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3月3日電(記者 肖濤 蔣翠蓮)為認真貫徹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改進會風的具體措施》、中央八項規定和區黨委“約法十章”“九項要求”,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西藏代表團制定了十二項具體措施改進會風會紀。
改進會風會紀的十二項具體措施為:進一步簡化會場佈置,不搞迎送儀式;倡導代表發言緊緊圍繞大會議題進行;進一步加強對新聞報道的管理,把更多版面和時間用於報道基層代表;代表、列席、旁聽人員和工作人員按規定在駐地吃自助餐,參加全體會議統一乘車;會議期間不接受各單位、部門、團體向代表贈閱的圖書、參考資料或産品;未經全國人大批准,會議期間不組織代表視察、參觀或參加其他與大會議程無關的活動;代表、列席、旁聽人員要嚴格執行會議要求,不得遲到、早退,會場內不得處理與會議無關的事務;與其他代表團不得進行宴請活動;嚴格控制西藏代表團工作人員數量;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加強會風建設、嚴肅會議紀律,堅決抵制和糾正一切不正之風;自覺遵守《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
我區全國人大代表們表示,我們肩負著西藏300多萬各族人民的希望和重托,要嚴格執行《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改進會風的具體措施》和西藏代表團十二項具體措施,嚴守政治紀律、會議紀律、生活紀律等,切實改進會風,努力履職盡責,建真知之言、獻務實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