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實施一年 江蘇家庭暴力案件出現下降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繆鵬程、劉碩)3月8日是國際勞動婦女節,我們來關注家庭暴力的話題。有數據顯示,全國約有兩成以上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去年三月,中國首部《反家暴法》開始實施。一年以來,在江蘇等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婦女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
今年2月13號,南京六合龍袍鎮居民吳某喝醉酒後,與妻子趙某産生爭執便對趙某大打出手,六合警方立刻出警。龍袍鎮派出所副所長俞偉:“民警就對這個情況進行調查,這個妻子受傷不是很嚴重,民警對這個丈夫進行了一些批評教育,對他行為簽署了一個家暴的告誡書,他也認識到自己錯誤,受到了妻子的諒解。”
説到近一年來轄區內關於“家庭暴力”的警情,俞偉表示比起往年下降不少,除了居民法律意識不斷提高,“家暴告誡書”起到的震懾作用更是關鍵:“主要是對輕微家暴行為的一中前期告誡,告訴他如果再升級的話涉及到違法,違法有兩種一種是輕微的,受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果構成傷殘了,還要受到刑法的處罰。”
俞偉同時告訴記者,在民警日常處置家庭暴力警情工作中,還有很多困難,被侵害方不願舉證、妻子被打了氣消了又替丈夫求情,這樣的情況比比皆是,對於輕微家庭暴力,警方往往只能批評教育,除了“告誡書”,“人身安全保護令”同樣對家庭暴力行為有所震懾,記者了解,2016年我省法院以供受理婚姻家庭案件超過12萬件,去年3月1日實行的反家暴法中規定,當事人如果遭受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的危險時,可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對方實施家暴、騷擾、跟蹤以及接觸當事人或其近親屬等行為。一年來,全省共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275件,佔全國總數的三分之一。淮安清江浦區法院少年家事庭庭長吳然介紹:“我覺得這一年下來應該説效果還是比較好的,他們對法律的敬畏、權威感還是有的,平時他們覺得可能打老婆很正常,一旦他知道這是觸犯法律的,而且可能遭受到法律的制裁,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簡單來説是知道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