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晉:湖北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保護水資源取得四大成效

2017-03-08 13:51:01|來源:新華網|編輯:葉玉龍

  新華網北京3月8日電(記者 盧俊宇)8日,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晉做客“2017新華網全國兩會特別訪談”,與網友在線交流時表示,湖北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保護水資源取得了四大成效。

  一是促進了水資源行政監管部門依法行政。針對水資源領域的行政違法或者不作為,共發出訴前檢察建議83件,佔檢察機關發出全部訴前檢察建議數的28.9%。水資源監管部門接到檢察建議書後,積極整改或者履職,督促行政相對人興建防污設施12件,作出限期治理決定16件,責令停止使用3件,責令恢復水資源邊的林地、土地3件,關閉企業19件,拆除排污口及拆除違法建築8件,收繳排污費及滯納金2件。對於經過訴前程式仍沒有積極糾正違法或者履職的行政機關,向法院提起11件行政公益訴訟。對直接侵害水資源的民事主體,向法院提起2件民事公益訴訟。

  二是有效保護了水資源,促進了水體污染修復。通過檢察機關的努力,全省共督促治理恢復被污染水域1004.3畝,水源地面積630畝;清理污染和非法佔用的河道23.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積86.301平方公里。一些人民群眾反響強烈的歷史問題,通過檢察機關的監督得到了有效解決。

  三是實現了保護環境、保障經濟、服務企業“三贏”效果。如石首市檢察院辦理的督促市環保局履職案,檢察機關不僅通過檢察建議督促環保部門關停污染水源地的某養殖企業,還深入該企業開展法律服務,促使該公司下定決心,轉型升級,投資三千余萬元引進國外先進流水線,新建現代化的生態養雞場,不僅環保達標,而且經濟效益更好。我省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被告某牧業公司因為違法排放,造成地下水和清江污染。檢察機關起訴後,被告積極整改,投資新建環保設備,完善了防止廢水滲漏的措施,獲得環評驗收。目前一審判決已經生效,法院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全部訴求。原辦案檢察機關回訪了該公司,目前該公司已投資新建環保設備,完善了防止廢水滲漏的措施,在生産經營規模進一步擴大的同時,實現了綠色發展。

  四是與行政機關形成了維護社會穩定發展的合力。目前,有些行政相對人不履行法定義務,甚至抗拒行政機關處罰,嚴重侵害了社會正常管理秩序。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介入後,很多行政相對人因為檢察機關震懾力,主動配合行政機關執法。如武漢市洪山區青菱湖從2007年開始一直存在違法圍網、圍欄養殖,造成城市湖泊水體污染,當地湖泊行政主管部門雖然多次監管,但由於該問題屬於歷史遺留問題,實施阻力較大。檢察機關對湖泊行政主管部門起訴後,相關違法行為人主動配合行政部門執法,積極整改,目前整個青菱湖長達345600米的圍欄圍網全部被拆除,投肥投餌養殖現象基本杜絕,重新恢復了“楚水清若空,遙將碧海通”的風貌。

  (原標題:王晉:湖北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保護水資源取得四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