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江:認真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職權 努力發揮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作用

2017-03-08 15:10:51|來源:新華網|編輯:谷士欣

  3月8日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關於民法總則草案的説明,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説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的説明。

  [張德江]各位代表:現在,我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過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過去一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國人大常委會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認真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職權,努力發揮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作用。

  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正式確立習近平總書記為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反映了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心願。全國人大常委會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貫徹和執行。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來,常委會制定8部法律,修改27部法律,通過7個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決議,作出1個法律解釋,決定將1件法律草案、3件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立法工作繼續呈現數量多、分量重、節奏快的特點,立法品質進一步提高;檢查6部法律的實施情況,聽取審議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個工作報告,通過2個決議,開展3次專題詢問和5項專題調研,監督工作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針對性和實效性進一步增強;審議通過專門委員會關於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8個、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7個,決定批准我國與外國締結的條約、協定以及加入的國際公約7件,決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大各項工作在以往基礎上又取得新進展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