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12日電(于子茹)12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向大會作了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副主任陳志遠做客新華網2017兩會特別訪談,為各位網友解讀最高法工作報告。
以下是訪談實錄全文:
主持人:各位網友大家好!歡迎收看新華網2017全國兩會特別訪談。今天上午,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向大會作了工作報告。現在,我們邀請到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副主任陳志遠,為各位網友解讀最高法工作報告。
陳志遠:主持人,新華網的各位網友,大家好!很高興有機會為大家解讀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在這裡首先對新華網表示衷心的感謝,對各位網友長期以來對法院工作的關心支持表示感謝。我們將誠懇地聽取大家的意見,不斷改進工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主持人:陳主任,上午聽了周強院長的報告,感覺報告內容很豐富,大家也很直觀地了解了法院所做的工作。我們發現,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報告的體例跟去年相比又有一些新變化,這是出於什麼考慮?除了報告體例的變化之外,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在內容上有什麼新特點?
陳志遠:今年的報告體例與去年相比,既有相同之處,又有新的變化。相同之處是延續了去年的三大部分的寫法。新變化主要有兩點:
一是每部分的大標題作了調整。去年的大標題比較簡單,分別是“依法履職情況”“深化司法改革情況”和“2016年工作安排”,是平鋪直敘的寫法;今年把三大部分概括為“三個堅持”,“堅持依法履職,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權益”“堅持以深化改革和推進信息化破解難題,努力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堅持改革創新求真務實,紮實做好2017年人民法院工作”,用“三個堅持”開門見山地點出了每部分的主要內容。
二是今年第二大部分的十項工作既寫了司法改革,又寫了信息化建設。這樣的體例安排主要是為了充分體現人民法院工作的“一體兩翼”佈局。報告的第一大部分主要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職、完成審判執行工作任務情況,這可以説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體”;第二大部分通過十項工作介紹了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和推進信息化建設情況,表明瞭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設是推動人民法院工作發展的“車之兩輪、鳥之雙翼”。這是今年報告的最大創新。
除了報告體例的變化之外,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還有一些新特點,我把它概括為“五個多”:
一是“亮點多”。一年來,全國各級法院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懲治貪污賄賂犯罪、嚴懲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犯罪、嚴懲電信網絡犯罪、糾正冤假錯案、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十個方面重大改革,等等,可以説,各項工作亮點紛呈。大家都可以從報告中找到自己感興趣的內容。
二是數字多,而且數字大。報告全文共有117個數字,既有各類案件辦案數量,也有同比升降情況,通過這些數據,可以讓大家對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以及其他各項工作有一個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所謂數字大,就是數字的絕對值大。去年各級法院受理案件突破2300萬件,再創歷史新高,同比上升18%以上。結案標的額達到4.98萬億元。這些數字都非常大。我們可以做個對比,根據財政部的數據,我國2016年的財政收入是159552億元,接近16萬億元,可以看到全國法院結案標的額相當於財政收入的31%,這個比例是相當高的。
案件數量持續增長,和經濟社會發展形勢有關,和群眾法治意識增強有關,和人民法院推進立案登記制改革有關。案件數量增加,對人民群眾來説,説明打官司更加方便了;對法院來説,這些數據後面,是廣大法官的辛苦付出,是巨大的辦案壓力。
許多法院一到晚上,燈火通明,大家集體加班。“5加2”“白加黑”已經成為法官工作常態。特別是一些發達地區的基層法官,工作很苦很累。有的法官因為工作壓力大而英年早逝。還有的法官被當事人報復殺害。説起來真的是很心痛。所以在這裡我也要特別地感謝廣大法官特別是基層法官,真誠地對大家説一聲:“你們辛苦了!”
三是案例多。各級法院受理的2300多萬件案件中,具有廣泛社會影響和典型意義的案例非常多,報告選取了21個案例做了簡要介紹,有的案例還在附件中做了延伸説明。我們意圖是,通過生動鮮活的案例,講述中國法治故事,傳播中國法治聲音,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法治精神,引導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四是介紹各地經驗多。人大代表來自全國各地,包括全國各地的網友也都非常希望了解本地法院的工作。最高法院在報告中回應了大家的要求,點出了全國各省、區、市法院,以及解放軍軍事法院和新疆兵團法院的特色亮點工作,以便讓大家對全國法院工作有更加全面的了解。
五是二維碼多。報告正文第一頁右上角就有一個二維碼,然後附件中有22個二維碼,總計23個二維碼,是歷史上最多的。二維碼的廣泛運用,一方面大大拓展了報告內容,讓人大代表對感興趣的問題可以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另一方面讓報告更加生動鮮活,二維碼連結的內容既有文字,又有H5動圖、微視頻等新的傳播形式,為代表呈現了一份動靜結合、豐富多彩的立體式的報告。
主持人:去年人民法院推進司法改革成效顯著,正所謂“快馬加鞭未下鞍”。能否給我們介紹一下司法改革的總體情況?法院報告第二部分介紹了人民法院“堅持以深化改革和推進信息化破解難題”的情況,為什麼把司法改革和信息化放在一起講?
陳志遠:2016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呈現出波瀾壯闊、全面開花的良好局面。今年報告中有53處提到“改革”一詞,是報告中的“高頻詞”。去年報告有36處提到“改革”一詞,反映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正在不斷深化。
在各項改革中,最重要的就是四項基礎性改革,包括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司法人員職業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管。在這四項基礎性改革中,司法責任制是核心和關鍵。
目前,司法責任制改革已在全國法院全面鋪開,全國法院基本完成員額法官選任工作,按照政法編制39%的比例,全國法院共産生入額法官11萬名,對入額法官,在放權的同時加強監督,對辦案品質終身負責,激發了法官工作積極性。由於員額比例的限制,一些法官無法進入員額,只能轉任法官助理或司法行政人員。所以這場改革是真正觸動利益的改革,各級法院勇於打破利益藩籬,勇於向自身開刀,廣大法官勇於動自己的“奶酪”,甘當“燃燈者”,確保了改革的順利推進。
選出入額法官之後,還要賦予他們應有的責、權、利。以前法官辦案要經過庭長、分管院長,有的還要經過審判委員會層層審批,也就是大家以前常説的“審者不判,判者不審”,不利於發揮法官的作用,不利於提高辦案品質效率;改革後實行的是“誰審理誰負責”,法官自己簽發裁判文書,真正做到了“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去年,上海、廣東、海南等地法官人均辦案數量同比增長都在20%以上,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建設、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繁簡分流機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管等各項改革都在統籌向前推進。
在每一項改革中,人民法院都堅持問題導向,都著眼于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比如,立案登記制改革解決了群眾立案難問題,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解決了陪審員“陪而不審”的問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群眾提供了解決糾紛的多種選擇,等等,每一項改革都力求讓人民群眾得到實惠,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從而贏得了人民群眾廣泛的支持和擁護。
在周強院長的報告中,附件第58至60頁,有一個《黨的十八大以來重大司法改革舉措進展情況表》,每項改革的名稱、主要進展、典型意義一目了然。在最高法院承辦的18項重大改革任務中,已完成17項,還有1項正在穩定推進。
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決戰之年,將面臨更多難啃的“硬骨頭”。而且隨著改革的深入,還會産生許多新矛盾新問題。人民法院將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四個有利於”要求(多推有利於增添經濟發展動力、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有利於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有利於調動廣大幹部群眾積極性的改革),以自我革命的勇氣,直面矛盾,正視問題,敢於擔當,努力以改革的辦法解決改革發展中出現的問題,堅決落實好黨中央部署的重大司法改革措施。
關於報告第二大部分把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設放在一起來寫,前面已經講過,司法改革和信息化是推動人民法院工作發展的“車之兩輪、鳥之雙翼”,它們是相互融合、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就像周強院長在報告中指出的那樣,“各級法院堅持以信息化為司法改革提供科技支撐,以司法改革需求引領信息化發展”。
我們現在正處於信息社會、“互聯網+”時代,每一項改革,都離不開信息技術的支撐;同時,改革就是要更好地提高辦案品質和效率,更好地方便群眾訴訟,這些需求又倒過來催生了很多新技術,包括現在一些法院使用的智慧導訴機器人、自助立案系統,等等,都是因為有更高的需求,才推動了新技術的發展。
所以我們把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設放在同一個部分來講,而且這一部分的十項工作,每一項都是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共同推進的結果。
主持人:去年人民法院繼續嚴懲貪污賄賂犯罪,報告裏提到了“終身監禁”,能否介紹一下相關情況?
陳志遠: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司法解釋,依法審理郭伯雄、令計劃、蘇榮等一批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各級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等案件4.5萬件6.3萬人,其中,被告人原為省部級以上幹部35人,廳局級幹部240人。在審判白恩培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案中首次適用終身監禁,對貪污賄賂犯罪分子産生了有力震懾。
終身監禁是一個新的刑罰措施。2015年8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對於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貪污、受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兩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這是我們國家嚴懲貪污賄賂犯罪的重大舉措,強化了對腐敗犯罪的高壓態勢,彰顯了黨和國家有腐必懲、有貪必肅的堅強決心。
這裡需要簡單介紹一下,雖然我們以前一直有無期徒刑這一檔刑罰,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在改造中表現比較好,可以減刑,服滿一定的刑期之後,符合條件的還可以假釋,就是説無期徒刑實際上並不會把犯罪分子關一輩子。但是《刑法修正案(九)》規定終身監禁措施之後,對符合條件的犯罪分子,就要關一輩子了。可以説,這對犯罪分子是非常嚴厲的懲罰。這項規定實施以來,人民法院已先後對白恩培(全國人大環保委原副主任)、魏鵬遠(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于鐵義(黑龍江龍煤集團物資供應分公司原副總經理)三名嚴重腐敗犯罪分子適用終身監禁措施,這將進一步強化刑罰的震懾作用,促進反腐倡廉建設。
主持人:人民群眾對於環境污染問題非常關心,在法院工作報告中,我們看到山東德州法院審理了全國首例大氣污染公益訴訟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保護環境方面還有哪些舉措?
陳志遠:山東德州的這個案件具有很好的示範意義。這個案件是這樣的:山東德州有一家公司長期超標排放污染物,造成大氣污染,嚴重影響了周圍居民生活,中華環保聯合會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德州市中級法院審理認為,這家公司多次超標排放污染物,導致大氣環境生態功能受到損害,同時侵害了社會公眾的環境權益,應當依法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責任,同時承擔向周圍居民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所以依法判決公司賠償損失2198萬元,用於環境修復,並在省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這個案件只是我們審理的眾多環境案件中的一個。去年,全國各級法院審結一審環境資源案件13.3萬件。最高人民法院專門制定了為綠色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意見,這個意見在最高法院官網可以查到,提出了保障綠色發展的條措施。我們還會同最高檢察院制定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釋,依法制裁亂墾濫伐、破壞耕地、污染環境等行為。
各級法院大力加強京津冀、三江源、長江流域等重點區域環境司法保護,開展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試點。特別是依法審理檢察機關、公益組織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通過司法審判服務環境保護、促進綠色發展,讓人民群眾喝上乾淨的水,呼吸新鮮的空氣,更多地看到藍天白雲。
主持人:法院工作報告中談到了法院通過審判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情況,提到了王力軍無證收購玉米案,這個案件對於農業發展意味著什麼?
陳志遠:在服務農村改革發展方面,報告中提到的王力軍案具有典型意義。這個案件是這樣的:
2016年4月,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公安局經調查認定農民王力軍無證收購玉米40萬斤、獲利6000元,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王力軍立案調查。後臨河區檢察院指控王力軍犯非法經營罪並向法院提起公訴。臨河區法院以王力軍沒有辦理糧食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而進行糧食收購活動,違反《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為由,以非法經營罪判處王力軍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201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再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王力軍從糧農那裏收購玉米賣給糧庫,在糧農和糧庫之間起了橋梁紐帶作用,沒有破壞糧食流通的主渠道,沒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不具有刑事處罰的必要性。
2017年2月17日,巴彥淖爾中院再審宣判,依法撤銷原審判決,改判王力軍無罪。這個案件再審改判王力軍無罪,對於破解地方糧食流通體制障礙,鼓勵農民等多元市場主體入市收購糧食,推動解決一些地方糧食連年增産背景下農民“賣糧難”問題,切實保障農民利益和市場穩定,依法服務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都具有重要意義。
主持人:去年周強院長在作報告時鄭重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這一年的工作成效如何?
陳志遠:最高法院向全國人民莊嚴承諾“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部署的重大舉措,也是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維護人民權益的必然要求。
去年以來,全國各級法院迅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加大執行工作力度,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是堅持黨的領導,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大格局初步形成。去年6月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解決執行難工作的高度重視。去年9月,孟建柱書記親自出席全國法院執行工作會議並作重要講話,強調解決執行難必須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形成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格局。在各省、區、市共同努力下,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大格局已經初步形成。
二是加強頂層設計,基本解決執行難統籌規劃顯著增強。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多次研究解決執行難問題,成立了審判委員會執行專業委員會,出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綱要,委託第三方研究制定“第三方評估指標體系”,明確了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總體目標、具體標準。各高院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地解決執行難實施方案,確定時間表、路線圖,呈現出全國法院“一盤棋”破解執行難的良好局面。
三是首先向法院自身不規範執行“開刀”,全面清理積案,摸清案件底數,建立全國四級法院統一的執行辦案網絡平臺,實現在線全程監控,有效解決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等問題。貫徹公正、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制定財産保全等司法解釋,解決亂執行、超標的查封等問題。
四是發揮我國政治優勢、制度優勢,推動形成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破解長期存在的“查人找物”難題。最高法院與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等10多個部門建立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對存款、房屋、車輛、證券等主要財産形式“一網打盡”,執行法官足不出戶即可依法查詢被執行人財産和相關信息,實現了執行模式的根本變革。以前法官查詢被執行人存款要一家銀行一家銀行上門去查,效率非常低,查找被執行人車輛、房屋等等也要分別到相應的部門去查,現在法官不用出門,坐在辦公室,通過查控系統,就可以迅速查找被執行人財産,大大提高了執行效率。
五是大力推進網絡司法拍賣,解決財産變現難題。各級法院累計網拍43萬餘次,成交額2700多億元,成交率達到90.1%,為當事人節省佣金81億元,既提高了財産變現率,又遏制了拍賣中的腐敗。
六是推進“信用中國”建設,加大失信懲戒力度。貫徹中辦、國辦關於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會同國家發改委等40多個部門完善工作機制,在招標投標、融資信貸、市場準入、高消費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實行信用懲戒,使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發佈失信被執行人信息689萬例,限制628萬人次購買機票,限制229萬人次乘坐高鐵。曾有被執行人出門旅遊,去的時候坐飛機去的,回來的時候買不了機票了,因為他被納入失信名單了,不能買飛機票,於是馬上打電話讓家裏還款,還上款後法院把他從失信名單中刪除,他才得以買上機票回家。這對於解決被執行人規避執行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七是依法懲治拒不執行裁判行為。許多法院開展專項執行活動,形成了打擊“老賴”的高壓態勢。去年全國法院共對“老賴”司法拘留1.6萬人,追究刑事責任2167人,讓司法裁判真正成為懲治違法失信的利劍。
現在從全國法院來看,基本解決執行難已經破題,藩籬正在拆除,道路已經打通,但是任務仍然十分艱巨。周強院長在報告中明確提出,人民法院要始終堅持以人民呼聲為第一信號,迎難而上,不退縮、不動搖,鍥而不捨地加強執行規範化和信息化建設,確保如期實現“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
對此,我們充滿信心。這個信心,來自於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來自於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來自於各級法院的決心和努力,來自於執行信息化建設的大力推進。也希望社會各界更多地關心支持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問題,在全社會營造一個自覺履行義務光榮、逃避執行可恥的社會氛圍。
主持人:網絡上對“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十分關注。今年2月2日,新華社播發了萬字述評文章《改革,快馬加鞭未下鞍》,文章指出“關於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意見印發,這是我國司法體制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這項重大改革目前進展如何?對普通老百姓來説將來能感受到什麼變化呢?
陳志遠: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就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去年6月27日,習近平總書記親自主持中央深改組第25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意見》,標誌著這項改革全面啟動。
改革意見明確提出認真落實罪刑法定、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疑罪從無等原則,著力發揮庭審的決定性作用。這實際上講的是審判中要以庭審為中心,主要是為了解決以前存在的庭審作用發揮不充分、不利於確保刑事案件品質的問題。以前的刑事案件庭審中,偵查人員、鑒定人、證人出庭的很少,往往只是宣讀書面證言,被告人沒法當面質證,這不利於保證證據的真實性、有效性。
在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中,四川成都、浙江溫州等地法院大力推進偵查人員、鑒定人、證人出庭作證,充分發揮律師辯護作用,這樣在法庭上就能夠形成真正的控辯雙方的交鋒,有利於法庭查明案件事實,防止冤假錯案。
同時,以審判為中心,還要求公檢法三機關統一證據標準。在這方面,貴州等地法院積極探索推動公檢法三機關數據共享,對一些常見的犯罪,建立數據模型,比如某類犯罪需要具備什麼證據,達到什麼條件,都一目了然,有利於公檢法三機關統一證據標準,確保把該查的問題查清楚,查明白,防止一些案件“帶病”進入審判程式。
下一步,我們將按照中央部署,繼續推進這項改革,今年力爭提高“三率”,也就是證人出庭作證率、律師辯護率和當庭宣判率,進一步發揮庭審的功能,提高辦案品質效率。
對於老百姓來説,隨著這項重大改革舉措的逐步落地,大家看到的景象將是:刑事案件的庭審越來越公開透明,偵查人員、證人、鑒定人出庭作證的越來越多,辯護律師依法履職將越來越便利,律師的執業權利將得到越來越充分的保障,當庭宣判的案件也會越來越多;而且,隨著改革的深入推進,特別是隨著公檢法三機關證據標準的統一,更有利於“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確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將顯著增強,社會也將更加安定和諧。
主持人:這些年,我們印象中覺得司法機關在糾正冤假錯案方面取得的成效十分明顯,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得到增強。特別是聶樹斌案的再審改判,贏得社會廣泛好評。請您給我們介紹一下相關情況。
陳志遠: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依法糾正一批重大冤錯案件,讓正義最終得以實現,以重大案件審判推進法治進步,充分體現了全面依法治國、深化司法改革的成效。聶樹斌案就是其中一起典型案例。
1995年3月3日,河北省石家莊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聶樹斌犯故意殺人、強姦婦女罪並提起公訴,同年3月15日,石家莊中院判處聶樹斌死刑,4月25日,河北高院核準聶樹斌死刑,4月27日聶樹斌被執行死刑。2007年5月,聶樹斌的母親提出申訴。2014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查本案。山東高院經復查後建議啟動審判監督程式重新審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審查。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于2016年6月6日作出再審決定,提審本案,並由第二巡迴法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2016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就聶樹斌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檢察意見,認為應當依法宣告聶樹斌無罪。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改判聶樹斌無罪。這起歷時22年的重大冤錯案件最終得以糾正。
最高人民法院改判聶樹斌無罪的理由是,案件缺乏能夠鎖定原審被告人聶樹斌作案的客觀證據,原判決據以定案的證據沒有形成完整鏈條,沒有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這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證據裁判和疑罪從無原則,確保案件經得起事實、法律和歷史的檢驗。
從法院工作來講,在聶樹斌案再審中,有“三個首次”充分體現了改革創新精神。
一是首次實行異地復查彰顯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河北高院申請和有關法律規定,指令山東高院進行異地復查,開創了異地復查案件的先河。
二是首次召開復查聽證會,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山東高院邀請專家學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法院監督員、婦女代表和基層群眾代表等參與聽證會,檢察院派員監督,法院官方微博全程圖文直播,參與聽證人員填寫不記名意見表等做法,在重大、複雜、疑難案件復查中都是第一次。
三是首次由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審理指令再審案件,充分發揮巡迴法庭作用,體現了最高審判機關重心下移。
聶樹斌案的再審改判,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一貫方針,充分彰顯了黨和國家對人權司法保障的高度重視,是我們國家社會進步、法治昌明、司法公正的生動體現。
周強院長在報告中強調,冤錯案件的發生,讓正義蒙羞,教訓十分深刻。最高人民法院對錯案的態度是堅決的、一貫的,那就是決不回避、決不姑息、有錯必糾。
各級法院也將深刻汲取錯案教訓,堅持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等原則,完善防範和糾正冤假錯案機制,堅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主持人: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建設是很多群眾非常關心的問題,這項改革情況如何?
陳志遠: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這一重大改革舉措,對於實現最高審判機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當事人訴訟,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經中央批准,201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瀋陽分別設立第一、第二巡迴法庭。去年12月28日、29日,根據中央的決定,最高法院在南京、鄭州、重慶、西安新設4個巡迴法庭並正式辦公,從而完成了巡迴法庭總體佈局。六個巡迴法庭的領導和法官都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擇優選任,沒有增加一名編制。
許多法官放棄了在北京的舒適生活,到巡迴法庭幹事創業,夫妻兩地分居,無法照顧老人孩子,確實給個人帶來很多困難。但大家都義無反顧,無怨無悔,把最高法院的司法服務送到了群眾身邊,被群眾稱為“家門口的最高人民法院”。
六個巡迴法庭充分發揮司法改革“先行者”“試驗田”“排頭兵”作用,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最高法院在巡迴法庭率先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庭領導不再簽批案件,真正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實行審判團隊模式,一個主審法官帶一個團隊,法官責任感明顯增強,辦案品質效率顯著提高。精簡內設機構,綜合部門只設一個綜合辦公室,體現了審判權與行政事務管理權相分離的改革精神。
六個巡迴法庭牢牢堅持司法為民宗旨,充分發揮巡迴法庭貼近基層、貼近一線的優勢,突出巡迴特色,在巡迴區積極開展巡迴接訪、巡迴閱卷、巡迴開庭、巡迴宣判等工作,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當事人訴訟,較好滿足了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
主持人:近年來,人民法院大力加強智慧法院建設,這項工作對人民群眾和當事人訴訟帶來哪些便利?這一年來智慧法院建設進度怎麼樣?
陳志遠:智慧法院是這兩年我們用的一個新詞,指的是以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為目標,充分運用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促進審判體系與審判能力現代化,實現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智慧化運行與管理。
智慧法院建設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
一是通過建設智慧法院,可以使司法活動更加公開透明,可以讓當事人與社會各界同步感受到現場、轉述和可視正義。
所謂現場正義,就是在庭審現場,通過參與庭審或旁聽庭審,感受到公平正義;
所謂轉述正義,就是通過報刊雜誌、廣播電視的轉述,了解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情況;
所謂可視正義,就是通過網絡直播,讓人民群眾足不出戶就可以觀看庭審,讓人民群眾在司法公開透明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二是通過建設智慧法院,可以使人民法院與人民群眾的溝通更加便捷。人民法院可以借助網站、微博、微信、手機APP、手機電視、民意溝通信箱、微電影等多元化渠道,快速傳遞司法信息,搭建起聯繫群眾的橋梁。
三是通過建設智慧法院,可以讓當事人和律師等訴訟參與人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近年來,人民法院運用互聯網思維,通過訴訟服務網、12368訴訟服務熱線、網上申訴信訪平臺、遠程接訪系統、律師服務平臺等信息系統,打造全方位、立體式的“互聯網+訴訟服務”,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努力做到群眾的司法需求延伸到哪、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務就跟進到哪。
去年是“智慧法院”建設的奠基之年。各級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確定的“加強頂層設計、加快系統建設、強化保障體系、提升應用成效”四個方面55項重點建設任務要求,結合轄區法院實際,加快建設以數據為中心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
一是全國法院實現網絡全覆蓋,為全業務網上辦理奠定了堅實基礎。2016年11月24日,隨著西藏林芝察瓦龍鄉人民法庭的成功接入,人民法院專網實現了人民法庭全覆蓋。全國所有3520個法院、9239個人民法庭和39個海事派出法庭實現互聯互通,為全國法院幹警“一張網”辦案、辦公、學習、交流,實現全業務網上辦理創造了至關重要的條件。
二是司法公開四大平臺建設不斷完善,有力促進了陽光司法。
通過審判流程信息公開平臺,當事人可隨時查詢案件進展。改革以前當事人需要千方百計托關係打聽案件進展;這些年是法院通過微博、微信、網站等信息平臺,主動向當事人推送案件進展信息。
通過庭審直播網這個平臺,既可以讓群眾受到教育,也方便群眾監督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自去年7月1日起,所有公開開庭案件都上網直播。許多法院在臨街的地方都設有大螢幕,經常有很多群眾站在大螢幕前看庭審直播,這對群眾是非常直觀、非常生動的法治教育。
通過裁判文書公開平臺,既可以倒逼法官提高司法水準,也可以為群眾解決糾紛提供幫助。我昨天晚上看這個網公佈的裁判文書已經達到2700多萬份,訪問量超過63億人次,仍然是全球最大的、最有影響的裁判文書網。現在很多當事人遇到矛盾糾紛先不起訴了,直接去裁判文書網搜索一下類似案件,看看法院怎麼處理的,直接參照辦理,既節省了訴訟費,也節約了時間。
通過執行信息公開平臺,可以及時曝光欠賬不還的“老賴”信息,督促他們儘快履行法律義務。北京、江蘇等一些法院通過網絡直播執行活動,讓人民群眾見證執行過程,既讓人民群眾了解了“執行難”難在什麼地方,也有效提升了執行工作透明度。
三是面向法官、訴訟參與人和政務部門提供智慧服務。
最高法院委託河北高院組織研發了“智審”系統,幫助法官對電子卷宗進行編輯,一鍵生成法律文書,能夠減少法官30%以上的事務性工作,在為法官服務方面邁出重要一步。
最高法院委託蘇州中院研發了庭審語音識別系統,將語音自動轉化為文字,自動區分發言對象及發言內容,法官、當事人和其他參與人都能實時看見轉錄的文字。而且語音識別正確率已達到90%以上,大大節省了庭審記錄工作量。
最高法院還建成了人民法院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臺,實現全國法院收結案數據每5分鐘自動更新一次,平均每天匯集5到6萬件案件數據,形成了匯集全國法院9600多萬案件數據的全世界最大的審判信息資源庫。通過進行大數據分析,可以更好地指導審判執行工作,也可以就審判工作中反映出來的問題向黨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議,從而更好地促進社會治理。
主持人:今天解讀就到這裡。
陳志遠:再次感謝新華網,感謝各位網友。誠懇地希望大家多提寶貴意見。監督就是支持,批評就是愛護。我們將堅持不懈地做好審判執行工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原標題: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副主任陳志遠解讀最高法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