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曝光2016-2017採暖季十起大氣違法典型案例
豐台區環保局對北京熱能鴻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北京市環保局供圖)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黎萌)3月24日,北京市環保局曝光了2016年至2017年採暖季期間查處的十起大氣違法典型案例。這十起案例涉及違規使用燃煤、污染物排放超標等五大類。據悉,本採暖季期間北京市共查處大氣環境違法行為648 起,處罰金額2300余萬元。
案例一:禁燃區內使用高污染燃料
2016年11月,東城區環保局對北京藍箭堡汽車服務中心進行檢查,發現該單位使用燃煤設施。東城區環保局對其處以2萬元罰款。為加強大氣環境保護,北京市已劃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燃區內的單位和個人,應在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內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案例二:使用不合格燃煤
2016年11月,大興區環保局對北京中興京喜建材有限公司進行檢查,顯示其使用的燃煤煤質不符合品質標準。大興區環保局對其處以1.4688萬元的罰款。燃煤鍋爐使用單位不但要安裝凈化設施,保證正常運行,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還應優先採購低硫優質燃煤,從源頭減少大氣污染物的産生。
案例三:服務行業未使用清潔能源
2016年11月,石景山區環保局對北京市金色海灘洗浴中心進行現場檢查,現場發現該單位使用燃煤鍋爐。石景山區環保局對其處以1萬元罰款。《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規定:餐飲、住宿、洗浴等服務行業應採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為燃料。
案例四:燃煤鍋爐廢氣超標排放
2016年11月,北京市環保局對延慶經濟開發區公用事業服務中心進行現場檢查,該單位建有三台65蒸噸燃煤鍋爐,主要負責居民小區冬季供暖。經檢測,該單位鍋爐廢氣超標排放。北京市環保局對其處以20萬元罰款。大型供暖企業運行的供暖鍋爐功率大,廢氣排放量大,更應建設完備的環保治理設施,加強運行管理,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3月24日的北京市環保局通報會現場 攝影:黎萌
案例五:燃油鍋爐廢氣超標排放
2017年1月,豐台區環保局對北京熱能鴻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檢測發現,該單位一燃油鍋爐廢氣超標排放。豐台區環保局對其處以10萬元罰款。北京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139-2015)對各種鍋爐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均作了要求,鍋爐使用單位無論使用何種燃料,均應保證達標排放。
案例六:餐飲企業油煙超標排放
2016年11月,石景山區環保局對北京禦碗居餐飲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檢測,該餐館油煙廢氣超標排放。石景山區環保局對其處以1萬元罰款。北京市餐飲企業數量眾多,餐飲油煙排放總量大,餐飲企業應加強對油煙凈化設施的清洗維護,確保餐飲油煙達標排放。
案例七:未採取揚塵污染防治措施
2016年12月,朝陽區環保局執法人員對北京市中超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貯存大量砂土等易産生揚塵的物料,但未採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朝陽區環保局對其處以1萬元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貯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沙土等易産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不能密閉的,應當設置不低於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並採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止揚塵污染。
案例八:未對工業廢氣進行處理
2016年11月,平谷區環保局對北京源泉偉業工貿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該公司主要生産玻璃鋼和塑膠製品。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生産過程中未採取污染防治措施,導致粉塵和工業廢氣直排。平谷區環保局對其處以4萬元罰款。《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向大氣排放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或惡臭氣體的單位,應當安裝凈化裝置或者採取其他措施,防止污染周邊環境。
案例九:未對噴漆廢氣進行處理
2016年11月,昌平區環保局對北京燕鵬發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該單位主要從事鋼結構加工。現場發現該單位在廠區內進行噴漆作業,噴漆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昌平區環保局對其處罰2萬元罰款。噴漆廢氣産生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不但是PM2.5的主要來源之一,還會對周邊居民的日常生活産生較大的影響。工業企業,尤其是噴漆量較大的工業企業,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噴漆廢氣的收集與處置,達標排放,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案例十:鍋爐設備未進行排污申報登記
2016年12月,朝陽區環保局對北京昆泰嘉豪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單位建有鍋爐設備,但未進行排污申報登記。朝陽區環保局對其處以5千元罰款。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進行排污申報登記並交納排污費。
北京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去冬今春採暖季已過,但環保部門還將繼續嚴格執法,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同時,鼓勵廣大市民撥打12369,積極舉報身邊的違法排污行為,共同推動北京環境品質的持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