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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反映在京東購買到變質愛樂維複合維生素

2017-04-08 01:03:47|來源:消費日報網|編輯:杜軍帥

  消費日報網訊(記者 王洋)近日,濰坊消費者閆先生向本網反映,其妻子王女士今年2月在京東商城自營的藥房內購買了一盒愛樂維複合維生素,在食用近一個月後,發現多片維生素片已變質。他表示,京東商城和藥品生産廠家拜耳一直沒有給出讓人滿意的解決方案,一家人在維權方面遇到瓶頸。

  消費者:“服用期間曾出現腹痛”

  閆先生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他的妻子王女士因為懷孕需要補充相關營養成分,便在2017年2月12日,于京東商城自營的京東大藥房購買了一盒30片裝的愛樂維複合維生素片。

  “2月15日,我收到産品時,外包裝是完好的,所以拆開後我妻子就吃了,之後每天服用一片。同樣也是因為外包裝沒有破損,加上她都是下班回來後晚上服用,所以在吃得過程中我們並沒有特別注意過維生素片的外形、顏色。”閆先生告訴記者,直到服用將近一個月時,3月15日晚上,當王女士再次服用時,才被一顆表面“揦手”的維生素片吸引到了注意力。王女士將它翻過來仔細看了一下,發現這顆藥片表面變質了。記者從當時拍攝的照片看到,藥片表面的變質情況肉眼可見,原本光滑的表面也變得有些破損,伴有黑色疑似黴斑的物質。

  “其實在3月15日之前,我妻子就已經出現過了幾次腹痛的情況。産檢時醫生説有可能是因為孩子長得快導致的。但是我從來沒有想過這會是因為維生素的緣故。”閆先生表示,自從他和王女士發現了變質的愛樂維維生素片後,他們心裏才犯了嘀咕,在3月18日去了安丘當地的人民醫院檢查。“診斷結果是先兆流産,並且醫生表示有可能是藥片導致的。”他對記者説道。

  “自始至終,從來沒有人關心過孕婦的身體狀況。”閆先生表示,這才是最讓他們一家感到寒心的事情。“我們從來沒有期望獲得什麼高額賠償,只是希望我妻子和孩子能一切健康。”

  京東:商品渠道合規並有相關資質證明

  那麼,作為銷售平臺,京東方面又是如何表示的呢?閆先生告訴記者,在發現過期愛樂維後,他立即和京東商城客服接觸。第一次,京東客服方面表示藥品變質並非他們單方面過錯,可能是消費者保存不當導致的。當閆先生質問該客服是否看過他們發送的變質藥品照片時,該客服卻表示還沒來得及看,

  隨後,另一名京東客服與閆先生和王女士聯繫,表示願意退還王女士的78元購物款,並讓王女士把變質的愛樂維快遞給京東方面。

  4月7日,記者聯繫了京東商城方面,得到如下答覆。“針對此問題,我們十分重視,立即進行了調查。經查,該商品渠道合規,有同批次質檢合格證明,商品存儲于低於25度的恒溫倉,符合商品存儲條件。商品發黴一般與保存環境,是否沾水、潮濕有關,此客戶購買商品一個多月後反饋商品發黴,且提供的是商品顆粒裸露在空氣中發黴的照片,無法判斷客戶的保存環境是否適宜。建議客戶可以參照藥品説明書與生産企業或進口分裝企業聯繫(藥品説明書中對性狀有相應描述,並會提示性狀改變時禁止使用)了解商品情況。為了提高客戶體驗,對於客戶遇到的問題我們可以特殊退貨處理並給予適當補償;同時我們也會積極幫助客戶與廠家聯繫,積極協調解決客戶問題。”京東商城相關人士表示。

  拜耳:出現變質情況與生産方無關

  記者了解到,此前閆先生和王女士也曾和愛樂維複合維生素片的生産廠家拜耳醫藥保健有限公司。廠家方面表示,藥片出現變質情況與生産方無關,可能是在運輸過程或儲藏和快遞送件過程中出現了問題。“運輸過程很漫長,誰也保證不了這期間不出問題。”拜耳方面表示。

  閆先生告訴記者,拜耳方面曾派過一位工作人員來到他的家中,表示願意賠償,但對方要求將王女士手中變質的藥片帶回去進行檢測,但遭到了王女士和閆先生的拒絕。“因為他一旦拿走了,我們就什麼證據都沒有了。”閆先生説道。

  律師:消費者維權應有理有據有節

  “當時之所以選擇在京東購買愛樂維複合維生素是因為覺得京東是大品牌,我很信任他,但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當我遇到維權問題時,卻沒有得到京東和拜耳給出的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案。”閆先生在接受採訪時説道。

  那麼,當消費者在購買藥品時遇到問題,該如何正確維權呢?為此,記者採訪了容海律師事務所網絡與知識産權專業王延軍律師。他表示,消費者在維權時應有理有據有節。“消費者在保存好産品外包裝、説明書後,應該將變質的藥品留樣保存,並尋找有關部門進行檢驗,以判斷霉變情況是否與廠家有關。不宜衝動將未拆封的藥片拆開,以免在取證時造成困難,造成消費者維權困難。”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記者在翻看王女士購買的愛樂維的網友評價時看到,對於該産品有超過200條的評價表示“産品距離保質期很近”。大部分在2月份購買該産品的網友表示,自己收到的産品生産日期為2015年10月,距離2017年10月的保質期僅剩下8個月的時間。“當時問客服保質期,他説自己看不到,沒想到屯了一批貨,保質期卻這麼近,吃不完就要過期了。”一位網友留言到。

  那麼,電商平臺是否應該對消費者披露銷售産品批次的生産日期和保質期,在銷售臨期産品時對消費者盡到提醒義務呢?王律師給出了肯定的答案。

  不過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目前除了天貓超市等少數電商承諾不低於商品保質期的四分之一外,很有會標注出“臨期”。王律師表示,消費者在電商平臺購買産品前應注意查看産品的各項資質以及生産日期和保質期,此外,商家有義務將産品生産日期和保質期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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