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名“大老虎”已領刑 2人被判無期
2017年以來11名原省部級及以上官員獲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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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省部級及以上獲刑官員 | 宣判時間 | 刑期 | 受賄金額 |
內蒙古自治區原副主席潘逸陽 | 2017-04-18 | 20年 | 8601萬餘元 |
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蓋如垠 | 2017-04-13 | 14年 | 2303萬餘元 |
吉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谷春立 | 2017-03-31 | 12年 | 4365萬餘元 |
國家行政學院原副院長何家成 | 2017-02-28 | 9年 | 710萬餘元 |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原局長楊棟樑 | 2017-02-21 | 15年 | 2849萬餘元 |
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 | 2017-02-20 | 13年 | 1878萬餘元 |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原副局長孫鴻志 | 2017-02-17 | 18年 | 1420萬餘元 |
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 | 2017-02-15 | 15年 | 4001萬餘元 |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 | 2017-02-16 | 無期徒刑 | 1.14億余元 |
一汽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建一 | 2017-02-09 | 11年6個月 | 1218萬餘元 |
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 | 2017-01-23 | 無期徒刑 | 近2億元 |
按獲刑時間倒序排列,信息截至2017.4.18,人民網製表 |
人民網北京4月19日電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昨日公佈消息,內蒙古自治區原副主席潘逸陽以受賄、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
至此,據公開報道統計,2017年以來我國黨政系統已有11名原省部級及以上官員領刑,其餘10人分別是蘇榮、周本順、楊棟樑、何家成、奚曉明、呂錫文、徐建一、孫鴻志、谷春立、蓋如垠。
上述落馬“大老虎”之中,蘇榮受賄1.16億余元,另有8027萬餘元財産不能説明來源,共計涉案金額近2億元;奚曉明受賄超1.14億元。2人獲刑最重,均被判無期徒刑。其餘9人分別被判處9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原標題:今年11名“大老虎”已領刑 2人被判無期 )
標簽: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