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谷歌和臉書遭遇網絡詐騙
互聯網開啟知識經濟新時代。高科技巨頭會在陰溝翻船,被電子商務郵件釣魚欺詐嗎?
還真有這樣的事兒。據BBC報道,兩家美國互聯網巨頭谷歌和臉書分別承認,它們是美國司法部早前公佈的一件騙案的受害人,涉款達一億美元。據媒體引述美國司法部的消息,一名立陶宛男子裏奧卡多次假冒成一家與谷歌和臉書有業務關係的亞洲公司的職員發出電郵,誘使兩家公司的職員匯款到裏奧卡指定的銀行賬戶。司法部當時沒有透露那兩家公司的名字,美國財經雜誌《財富》日前報道,受害的兩家公司就是谷歌和臉書。當然,結果是騙子被抓,兩家公司也追回了被騙款項。
從谷歌和臉書的被騙案例分析,互聯網時代稀鬆平常的經濟詐騙事件,卻也隱喻了互聯網時代的新經濟模式,因為缺乏全球性有效監管而衍生的風險。也可以説,如果全球——特別是執掌互聯網前沿科技的美國不能放下身段,切實承擔起建構全球互聯網治理的責任,美國和美國頂級科技企業也會遭遇互聯網駭客和詐騙之害。
這是“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的尷尬,抑或是互聯網新經濟模式必須承擔的代價?很難有人給出篤定的答案。但肯定的是,即使暫時沒有適用全網絡的全球治理規則,那麼各主權國家也要按照現實世界的法治治理規則,去給互聯網立規建制。
谷歌和臉書的被騙,其實沒有一點技術含量。被騙者使用的手法是很尋常的調查詐騙——即以這兩家科技巨頭客戶的名義,以電子郵件向谷歌和臉書催款。這和中國電信詐騙中屢見不鮮的利用熟人詐騙毫無二致。只不過, 熟人詐騙在中國目前連退休在家的老人家都不會上當,因為中國通過政府和輿論不斷地揭露此類騙局,並一再教育公眾不要上當,使人們具備了防範此類詐騙的常識。當然,也有賴於監管部門強有力的打擊。
可是,谷歌和臉書竟然上當被騙。內中緣由,既有網絡治理環境差的客觀原因,也暴露了兩家科技巨頭缺乏足夠的風險防控手段。尤其是兩家企業在內控制度和資金管理上存在著缺陷和漏洞——這似乎有些不可思議,但確實凸顯,高科技公司的亮點在於創新創意,在公司治理模式上也許不如現實世界的小企業呢!因而,在缺乏互聯網治理的網絡紊亂環境,即使是像谷歌和臉書這樣的互聯網大佬,也變成了“黔之驢”。這給人們敲響了警鐘,不僅僅警示互聯網時代的高科技大佬,要提高防範網絡詐騙的能力,更棒喝國際社會共建防控網絡詐騙的防火牆。否則,互聯網技術催生的新經濟模式,不可能有可持續發展的潛力和動力。
中國擁有全球最多的網民,中國也擁有世界上最具活力的互聯網+共享經濟,當然也是新技術詐騙(電信和互聯網)大國。據“獵網平臺”發佈的報告,2016年該平臺共收到全國用戶提交的網絡詐騙舉報20623起,舉報金額1.95億元。當然,這還只是一部分,有專家評估,中國網絡詐騙“市場規模”高達千億規模,詐騙手段五花八門,呈現出“精準詐騙”的特徵。但是隨著山東一位女大學生遭遇詐騙致死的悲劇後,人們發現網絡治理並沒有那麼難。只要監管部門精準發力,形成反網絡詐騙合力,反網絡詐騙的成果還是不錯的。
中國的經驗:一是強化反網絡詐騙及保護個人信息立法,通過依法治理打造規範的網絡環境;二是利用互聯網大數據構建覆蓋全國的反網絡詐騙平臺;三是充分發揮網民反網絡詐騙的主動性,形成官民協力反網絡詐騙的模式;四是為依託互聯網大數據而生的共享經濟新模式建立常態的監管制度。可預期的是,由於中國互聯網+新經濟發展迅速,因而在規範互聯網治理方面也頗有成效。
互聯網經濟也是法治和規則經濟,沒有規矩難成方圓。谷歌和臉書被騙,凸顯互聯網企業僅有産品創新和産業創意是不行的,只有在規範的互聯網大環境下,同時強化自身管理,才不會犯下被釣魚詐騙的弱智錯誤。
(作者:張敬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