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簽署CEPA投資等協議 推動兩地經貿交流與合作
國際在線報道( 記者 魏宇晨):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29號表示,內地與香港日前簽署的《CEPA投資協議》和《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兩地經貿交流與合作。
今年是香港回歸祖國20週年。《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下的《投資協議》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日前在香港簽署。《投資協議》是CEPA的一個內容全新的子協議,全面涵蓋投資準入、投資保護和投資促進等內容,對接國際規則,兼具兩地特色,開放程度高,將為兩地經貿交流與合作提供更加系統性的制度化保障。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孫繼文29日在北京表示,這是內地首次以“負面清單”方式對外簽署投資協議,“內地在非服務業投資領域僅保留了26項不符措施,並明確了在投資領域繼續給予香港最優惠待遇,這將使香港繼續保持內地對外開放的最高水準。在投資保護方面,《CEPA投資協議》對投資的徵收補償、轉移等,給予高水準投資保護待遇。”
根據協議,內地在船舶、飛機製造、資源能源開採、金融市場投資工具等方面採取了更加優惠的開放措施,並明確了在投資領域繼續給予香港最惠待遇。
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既包括對CEPA及其10個補充協議中有關經濟技術合作的內容的全面梳理及更新,也包括根據兩地經貿合作實際需要提出的新合作內容,其中針對香港業界十分關心的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設置了專章,將通過建立工作聯繫機制、暢通信息溝通渠道、搭建交流平臺、改善合作環境、聯合參與項目建設和開拓“一帶一路”沿線市場等措施,支持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孫繼文介紹説:“(《經濟技術合作協議》)進一步充實了兩地在金融、旅遊、科技創新、商標品牌等領域的合作內容,新增了‘法律及爭議解決合作’和‘會計合作’條款,為香港專業服務提供新的機遇。”
2003年,香港出現“非典”疫情,加上之前受到亞洲金融風暴和科網股泡沫破滅的衝擊,經濟陷入低潮。中央政府當時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支持香港經濟發展,CEPA就是其中的重點措施之一,使香港經濟、社會及民生穩步走出低谷。
2003年6月,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在香港簽署CEPA。CEPA和其後簽署的一系列補充協議,大大推動了兩地貨物和服務貿易。在CEPA安排下,香港原産貨物所享有的零關稅優惠,至今已達到60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