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旅行社信用評價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包括山東在內的12個省(區、市)為全國旅行社信用評價試點地區,試點工作自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開展。
試點工作將構建“規則統一、指標科學、過程規範、結果互認、應用廣泛”的旅行社信用評價體系,採用量化指標評分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對依法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滿1年的旅行社開展評價,評價結果按信用等級從高到低劃分為A(優)、B(良)、C(中)、D(差)四級,為精準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提供依據。
山東作為全國文旅大省,此前已在青島、榮成等地開展文旅市場信用監管探索實踐,積累了“信用碼”公示、差異化監管、信用信息異議申訴等工作經驗。此次入選全國試點,為山東進一步深化文旅信用體系建設提供了重要契機。
下一步,山東將重點推進四項工作:規範歸集評價數據,嚴格遵循“合法、必要、安全”原則,依託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臺信用和品質管理系統,穩妥做好數據存儲與使用,保障數據安全;有序實施信用評價,對照評價指標體系,紮實開展量化評分與定性評價工作,及時溝通解決實施過程中的問題;維護市場主體信用權益,為旅行社提供信用信息查詢便利,規範開展信用信息異議申訴等工作;強化評價結果應用,推動信用評價結果跨部門共享,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對不同信用等級旅行社開展激勵懲戒,拓展信用應用場景。 (大眾日報記者 唐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