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政府下發了《西安市秦嶺生態保護區農家樂管理辦法》,根據辦法,西安秦嶺生態保護區禁止開發區、生態敏感區、生態脆弱區和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區域內停止一切建設和經營活動。不得開辦餐飲、住宿等農家樂,不得組織開展漂流、旅遊觀光等經營性活動。
辦法要求,農家樂的經營活動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取得合法用地手續、食品經營許可證(小餐飲經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有效證照,並在當地環保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涉及住宿等特种經營的,應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
農家樂經營場地要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污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有符合環保要求的廢水、廢氣、廢物等污染物處理措施,使用燃氣、電等清潔能源,加裝油煙凈化器,污染物達標排放。在污水處理管網覆蓋區域,按照排水許可管理制度,污水應接入污水管網輸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理;未在污水處理管網覆蓋區域,污水應採取自建設施處理或運轉至就近市政污水處理廠處理。(記者張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