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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實施藥品生産企業品質安全責任約談制度
2018-03-22 10:43:14  |  來源:陜西日報  |  編輯:李妍

  3月21日,記者從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獲悉,為進一步防範和控制藥品品質安全風險,落實企業藥品品質主體責任,陜西省實施藥品生産企業品質安全責任約談制度。

  據了解,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將對存在以下情形的企業進行責任約談:藥品生産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發生變更;生産負責人、品質負責人或品質受權人1年內變更2次以上;國家藥品評價性抽驗、不良反應檢測等信息顯示存在藥品品質安全隱患;生産品質管理活動存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有關藥品生産現場檢查風險評定指導原則中規定的嚴重缺陷;産品監督抽驗品質不合格;存在藥品違法違規行為被立案查處;信用等級評定為失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約談的情形。

  據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化粧品生産監管處處長姚雄介紹,約談對象主要為藥品生産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生産負責人、品質負責人、品質受權人以及其他相關人員。重點就企業存在的突出問題或主要安全風險進行通報,聽取被約談企業對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以及整改情況,督促被約談企業及時排查和消除存在問題,切實履行藥品品質安全主體責任。

  對企業的責任約談不影響行政處罰等其他監管措施的進行,被約談的企業應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約談後仍不落實主體責任或對提出的問題拒不整改的企業,將在行業內進行通報。約談制度同樣適用我省的化粧品生産企業、生産使用放射性藥品或有製劑室的醫療機構。(記者 程靖峰 通訊員 張偉峰 瞿健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