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市60%以上行政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為加快推進我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市制定《西安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18年—2020年)暨2018年工作方案》。記者2日從市政府獲悉,2018年,灞橋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鄠邑區、周至縣、藍田縣、西鹹新區、國際港務區確保完成447個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農村污水治理行政村覆蓋率達到40%以上。到2020年,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方案》明確,要優先治理秦嶺生態保護區內的農村和農家樂、市級水源地周邊、貧困村、沿河湖及“美麗村莊”名錄中村莊的農村污水,特別是秦嶺生態保護區內村莊的污水治理更是重中之重,要加快實施。
因地制宜,採取“以城帶村”“以鎮帶村”“聯村”“單村”“聯戶”“單戶”等多種方式,對於臨近縣城、鎮街、中心村等市政管網可覆蓋的村莊,通過截污納管方式收集進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充分利用村鎮企業、學校建設的污水處理設施接納周邊村莊污水進行處理。
對於人口居住較為集中的村莊,鋪設污水收集管網,實施雨污分流,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對於居住在山區和遠離聚集點且不便於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的單戶或多戶污水,建設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要收集村內公用設施和農戶廁所、廚房、洗浴間等排放的生活污水,實現“三水齊收”。
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等方式排放污水,不得直接將農村小企業生産廢水等非生活污水接入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立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制度,區縣和開發區要建設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智慧化運維管理平臺,處理規模在10立方米/天以上的污水處理設施必須同步完善在線監測。市級有關部門建設智慧化監管平臺,實現農村污水處理智慧化監管,確保“建成一個、運行一個、見效一個”。
摸清2017年前已經建成但未能正常運行的污水處理設施底數,因地制宜進行提升改造,確保2018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全面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