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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中考招生錄取 高中學校之間不得借讀
三秦都市報  2018-07-16 13:13:01

  西安市今年普通高中錄取方案規定,全市所有學校錄取結果將由西安市中招辦統一管理,五區二縣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錄取結果將按時報西安市中招辦審批,同時歸入全市錄取庫。本市高中學校之間不得借讀。

  西安市中考高中錄取辦法規定,所有學校錄取新生總數不得超出公佈的招生計劃。未經市中招辦批准,任何學校不得隨意變更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任何學校不得自行招收學生,所有考生必須通過正式錄取方能取得入學資格,招生學校錄取的所有學生都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審批,錄取結果無效,招收的學生不建立學籍。

  嚴格控制招生學校在規定區域外招生。具有跨區域招生資格的學校,按照《西安市2018年普通高中跨區域招生管理辦法》制定本校跨區域招生方案,嚴格依據相關規定錄取跨區域學生。

  各學校在校園醒目位置按時張榜公示錄取結果和收費標準。錄取結果包括:准考證號、姓名、錄取類別(統招生、定向生、特長生、國際課程班、子女生、宏志班、遠通愛心班、師範生源基地班、自強班等)。

  各高中學校以錄取庫為依據,按照統一標準建立本校高一新生學籍庫。各學校學籍庫學生必須與錄取庫學生對應。普通高中學校接收借讀生,必須按照學籍管理規定程式辦理借讀手續,所有借讀學生必須報市、區縣教育局審批。本市學校之間不得借讀。所有學生按學校建制編班。

  各普通高中學校新生報名註冊統一在新學期開學報名時間進行,所有學校不得提前組織新生報名、註冊,不得提前收費,不得提前組織軍訓。 (記者 張彥剛)

編輯: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