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西安市政府發佈《關於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的通知》,即日起至10月15日,將在全市範圍內深入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
重點
賓館飯店、城市綜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
根據通知,此次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採取各單位自查自改、監管部門全面檢查、市政府督查抽查相結合的方法進行,以賓館飯店、醫院、養老院、桑拿洗浴、學校幼兒園、商場市場、城市綜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採取約談提示、曝光隱患、責令改正等形式,督促整改,嚴格執法。
檢查整治內容包括,人員密集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合格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合格,依法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但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建築物或者場所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人員密集場所室外裝修裝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頂棚、墻面、地面裝修材料以及窗簾、幕布,其燃燒性能等級是否符合《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等國家標準要求等。
措施
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産停業
對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擅自營業的人員密集場所,公安消防部門要責令改正,並依法進行處罰,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文化、工商部門要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公安消防部門依法依規予以取締;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外裝修,其裝修材料均應送省級檢測部門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必須立即更換,對公眾娛樂場所採用聚氨酯類泡沫塑膠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的,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責令停産停業,撤銷《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並通知文化、工商部門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人員密集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動消防設施損壞的,責令改正,並依法予以處罰,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産停業;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員工不具備基本消防安全素質的,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對有發生火災事故危險,拒不改正的,公安機關要依據有關規定,對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管理人員依法拘留。
要求對轄區、系統內各區域、單位火災隱患一個不漏地排查,登記造冊,實行掛牌督辦,限期落實整改。未經消防審核驗收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築,一律依法責令停止使用。消防監管部門要嚴格執法,從嚴查處嚴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存在重大消防隱患的行為,通過督導檢查,達到檢查一次,徹底整治一批的目標。(記者 張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