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禁止房屋銷售與學區學校關聯 西安市房管局等部門聯合發通知
為進一步規範銷售秩序,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按照《房地産廣告發佈規定》等,9月19日,西安市房管局、 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禁止將房屋銷售與學區、學校相關聯的通知》,要求購房人所購商品房相對應的學區或學校,應以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當年入學政策為準,房地産開發企業一律無權承諾。
各房地産開發企業在廣告宣傳中,應嚴格按照《房地産廣告發佈規定》等要求正確宣傳,不能含有為購房人辦理入學就學等事項的承諾。購房人所購商品房相對應的學區或學校,應以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當年入學政策為準,房地産開發企業一律無權承諾。各房地産開發企業在銷售過程中,不得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其他補充協議中約定所售商品房對應學區或學校等事項。存在將商品房銷售與學區、學校相關聯行為的,應立即停止。對在廣告宣傳中承諾為購房人辦理入學就學事項的,各工商管理部門應依法嚴肅查處。
同時,各房地産管理部門應對房地産開發企業將房屋銷售與學區、學校關聯情況進行檢查,對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補充協議中約定學區或學校事項的,要立即責令改正,並將相關情況抄送教育及工商管理部門。(記者 鄭伊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