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陜西省工商局消費維權月度監測發佈:2018年9月份,12315陜西工商百事通指揮中心受理消費者投訴3453件,業務諮詢26788件,違法舉報374件,共計30615件,與上月相比上升了31.2%。已辦復28580件,辦復率93.4%,挽回經濟損失285.73萬元。
圖12018年9月份全省投訴內容構成圖
圖22018年9月份全省被投訴前10名商品類
圖32018年9月份全省被投訴前10名服務類
圖4 2018年9月份全省被投訴前10名企業、品牌
據悉,9月份,服務類投訴中,非現場購物服務類投訴249件,其中關於“互聯網購物”的投訴196件,佔78.7%。消費者投訴網絡商品銷售者的主要問題集中在:一是通過APP或公眾號購買的優惠券無法使用;二是網頁中涉及虛假宣傳的內容,承諾的優惠活動不兌現;三是通過互聯網購買的商品出現品質問題,商家不履行“三包”責任;四是商家未按照《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中規定的退貨程式履行義務。
【消費提示】消費者接受“互聯網購物”服務時應注意:一是儘量選擇正規網站和信譽度高的銷售商,網站應在主頁面醒目位置公示“工商備案號”或“營業執照電子連結標識”等信息;二是認真核實優惠券或者優惠活動的細則,明確使用時間和使用條件;三是儘量選擇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貨到驗貨後付款,切忌不要向網站提供的個人賬戶直接付款;四是購買商品後,注意保留網絡購物證據、聊天記錄和電話錄音、短信留言等訂貨單據,以備維權時使用。
【法律法規知識】《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十條 選擇無理由退貨的消費者應當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網絡商品銷售者發出退貨通知。 七日期間自消費者簽收商品的次日開始起算。 第十一條 網絡商品銷售者收到退貨通知後應當及時向消費者提供真實、準確的退貨地址、退貨聯繫人、退貨聯繫電話等有效聯繫信息。 消費者獲得上述信息後應當及時退回商品,並保留退貨憑證。 第十二條 消費者退貨時應當將商品本身、配件及贈品一併退回。 贈品包括贈送的實物、積分、代金券、優惠券等形式。如果贈品不能一併退回,經營者可以要求消費者按照事先標明的贈品價格支付贈品價款。 第十三條 消費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秦選紅 通訊員 陳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