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點,西安市天然氣價格改革聽證會如期舉行,本次聽證會實到23人,請假1人。聽證會上重新核定城市燃氣配氣價格,推行季節性差價政策,公示兩種價格方案。那麼,這次要進行天然氣價格調整的原因是什麼?調整的方向又是什麼呢? 都有哪些方案呢?
陜視新聞記者從聽證會上了解到,截止2017年底,西安市全市居民用戶共328萬戶,非居民用戶共13628戶,全市年供氣量共22.7億立方米,其中居民供氣量15.46億立方米,非居民供氣量7.24億立方米。
現在天然氣銷售價格由三部分組成,上游門站價格,省內管輸價格和城市配氣價格。
目前非居民用氣價格是:每立方米2.30元;
集中採暖用氣:居民小區自備鍋爐氣價為居民用氣一階氣價1.98元每立方米,市政集中供暖氣價為:2.04元每立方米。
天然氣價格改革的必要性
1、國家已建立新機制 ;
2、居民氣價多年未調;
3、交叉補貼難以為繼;
4、價格機制缺乏彈性。
怎麼改革?
一是調整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綜合中省調價因素,西安市需要疏導上游門站價格增幅0.056元每立方米。
二是重新核定城市配氣價格。要求各地方按新的管理辦法重新核定配氣價格,降低價格水準。
三是建立反映供求變化的彈性價格機制。北方地區應形成靈敏反映供求變化的季節性差價體系,利用價格杠桿削峰填谷。
具體改革方案
最終核定城市管道燃氣配氣價格為0.55元每立方米。
方案一:居民和非居民配氣價格實現並軌。
1、調整分類配氣價格。居民配氣價格由現行的0.49元每立方米調整為0.55元每立方米,上調0.06元每立方米,非居民配氣價格由現行0.754元每立方米調整為0.55元每立方米,下調0.204元每立方米。
2、調整城市天然氣銷售價格。按照分類配氣價格並軌的目標,在調整配氣價格的同時還要理順上游居民用氣增幅0.056元每立方米,一階居民氣價共計上調0.116元每立方米。
按照各階氣價1:1.2:1.5比價關係,居民用氣各階銷售價格為:
一階銷售氣價由現行1.98元每立方米調整為2.10元每立方米,
二階銷售氣價由現行2.38元每立方米調整為2.52元每立方米,
三階銷售價格由現行2.97元每立方米調整為3.15元每立方米。
(圖:聽證會現場)
學校、福利院幼兒園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不執行階梯氣價,其價格在一階居民氣價基礎上加0.02元每立方米,標準為2.12元每立方米。
對居民的影響:
一是非獨立採暖用戶,按照調整後的居民用氣一階銷售價格,一階年最高氣量為480立方米計算,每戶年增加支出57.6元,月增加支出4.8元;二階最高氣量180立方米氣量計算,每戶年增加支出25.2元,月增加支出2.1元,對用氣量達到三階年最高氣量660立方米以上的用戶,氣價增幅0.18元每立方米,用氣100立方米,增加支出18元。
二是獨立採暖(壁挂鍋爐)居民用戶。按照調整後的居民用氣一階銷售價格,一階年最高氣量為2000立方米計算,每戶年增加支出240元,月增加支出20元;二階最高氣量1000立方米氣量計算,每戶年增加支出140元,月增加支出11.67元,對用氣量達到三階年最高氣量3000立方米以上的用戶,氣價增幅0.18元每立方米,用氣100立方米,增加支出18元。
見下圖:
方案二:居民和非居民配氣價格不並軌。
1、以“條件不具備的城市儘量縮小差價”為目標,以重新核定的配氣價格0.55元美立方米為基準,居民配氣價格由現行的0.49元每立方米調整為0.52元每立方米,上調0.03元每立方米,非居民配氣價格由現行的0.754元每立方米調整為0.704每立方米,,下調0.05元每立方米。
2、調整城市天然氣銷售價格。在調整配氣價格的同時,在理順上游居民用氣增幅0.056元每立方米,一階居民氣價共計上調0.086元每立方米。
(圖:聽證會現場)
按照各階氣價1:1.2:1.5比價關係,居民用氣各階銷售價格為:
一階銷售氣價由現行1.98元每立方米調整為2.07元每立方米,
二階銷售氣價由現行2.38元每立方米調整為2.48元每立方米,
三階銷售價格由現行2.97元每立方米調整為3.11元每立方米。
學校、福利院幼兒園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不執行階梯氣價,其價格在一階居民氣價基礎上加0.02元每立方米,標準為2.09元每立方米。
非居民用氣售價由現行的2.30元每立方米調整為2.25元每立方米,下調0.05元每立方米。
對居民的影響:
一是非獨立採暖用戶,按照調整後的居民用氣一階銷售價格,一階年最高氣量為480立方米計算,每戶年增加支出43.2元,月增加支出3.6元;二階最高氣量180立方米氣量計算,每戶年增加支出18元,月增加支出1.5元,對用氣量達到三階年最高氣量660立方米以上的用戶,氣價增幅0.14元每立方米,用氣100立方米,增加支出14元。
二是獨立採暖(壁挂鍋爐)居民用戶。按照調整後的居民用氣一階銷售價格,一階年最高氣量為2000立方米計算,每戶年增加支出180元,月增加支出15元;二階最高氣量1000立方米氣量計算,每戶年增加支出100元,月增加支出8.3元,對用氣量達到三階年最高氣量3000立方米以上的用戶,氣價增幅0.14元每立方米,用氣100立方米,增加支出14元。
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
聯動週期確定為一年,在聯動週期內,當城市門站價格漲幅達到或超過15%時,對銷售價格再做適度調整;漲幅低於15%的到下一聯動週期一併調整,若城市門站價格下調應及時予以疏導。
建立天然氣季節性差價制度:
每年1、2、3、11、12月為天然氣需求旺季,其餘時間為淡季。執行時間在每年的旺季,遇到特殊情況可適當提前或延後。在充分考慮用戶承受能力的前提下,依據企業採暖季採購氣量,購氣結算價格等計算綜合差價,由居民用戶和非居民用戶共同負擔。
季節差價制度經聽證會討論通過後,在每年天然氣需求旺季時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