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發佈通告稱,從2019年1月1日起,將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噪音污染管控。
三環內24小時禁止鳴笛
西安市三環以內(含三環路)所有區域全天24小時禁止機動車鳴喇叭,郊縣自行劃定禁鳴區域。
2017年6月,《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綜合管理的通告(草案)》徵求意見稿中,就將禁鳴區域擴大為了三環路及以內區域道路,有禁鳴標識的路段從其規定。
2017年6月之前,西安市禁鳴區域為北自張家堡、南至電視塔,東自幸福路、西至漢城路。
交安法實施條例規定最高罰100元
在禁鳴區域內,駕駛機動車在緊急避險、救助危難等特殊情況下,可臨時使用喇叭。違反禁鳴通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從今年9月開始,為了打擊機動車噪聲擾民的行為,西安交警率先啟用“聲吶”電子警察,對亂鳴笛現象進行抓拍處理。截止目前,已抓拍千余起違法鳴笛行為。
此前,西安交警對違法鳴笛的駕駛員進行批評教育,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規定處以最高100元罰款。(記者 劉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