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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巡迴法庭把公平正義送到群眾身邊
陜西日報  2019-01-02 11:28:00

  巡迴法庭作為法院的派出機構,是為方便群眾訴訟而在轄區設置的巡迴點,法官定期或不定期到巡迴點受理並審判案件,現場解決涉民生糾紛,將公平正義送到群眾身邊。

  近年來,為不斷減輕群眾訴累,陜西省各級法院堅持面向農村、面向基層、面向群眾,延伸司法服務觸角,積極推動巡迴法庭建設,建立了許多有效服務群眾、具有顯著特點的巡迴法庭和巡迴審判點。

  巡迴審判點:讓山區群眾再不受顛簸之苦

  “以前,我們這裡的人有了糾紛,必須要去縣法院或者後柳法庭打官司,時間上耗不起不説,來回路上的花銷也吃不消。”2018年12月19日,在石泉縣人民法院喜河鎮巡迴審判點,當事人劉強感慨地説,“如今,打官司只要來巡迴審判點就可以,既省了錢又省了時間,再不用受顛簸之苦了。”

  石泉縣位於陜西安康市西部,受自然環境影響,交通十分不便,群眾如果有糾紛要訴訟,除了去石泉縣法院立案外,只能去3個在較大鎮設立的人民法庭。對於熨斗鎮、喜河鎮、迎豐鎮等一些位於大山深處的鎮,即便是到最近的人民法庭打官司,也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由於石泉縣法院人員與機構設置都有限,要在石泉縣每一個鎮都開設法庭,客觀上不可能做到。石泉縣法院經反復討論研究,最終,巡迴審判點制度應運而生。

  石泉縣法院的巡迴審判點,就是在那些沒有設立法庭的鎮推出3項便民舉措:置齊辦案設備,對涉及該鎮的案件,法官定期到巡迴審判點開庭審判、調解案件、辦理訴訟事務,群眾不用再到較遠的法庭去;依託各鎮政務大廳,設立訴訟代辦服務窗口,各鎮確定一名人員代收代辦相關訴訟材料,接受群眾訴求,轉交給法官;指導或代理群眾做好網上立案和微信立案。這樣,群眾不用出鎮即可就近辦理訴訟事務,快速便捷維權。

  交通巡迴法庭:糾紛“一站式”解決

  2018年10月22日,杜某駕駛的小型麵包車與趙某駕駛的重型半挂牽引車相撞,致使兩車受損。杜某車輛損失共計3900元,保險公司賠償了2000元後,趙某應當再賠償1900元。但趙某只賠償了1700元,理由是交警收取的200元是給杜某的賠償。儘管交警不斷解釋200元是行政罰款,但趙某就是固執己見,並且因為罰款而對交警産生抵觸情緒,不願意接受調解。

  2018年11月14日,杜某找到寶雞市渭濱區人民法院交通巡迴法庭請求調解處理。特邀調解員倪軍經過和趙某將近1個小時的電話溝通,趙某的態度由生硬抵觸慢慢轉為信任理解,最後表示願意補齊200元賠償款,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只因為200元,行政手段失效,訴訟成本過高,讓當事人陷入無路可走的尷尬境地。交通巡迴法庭以訴前特邀調解的形式介入,利用電話、微信等便捷手段,及時快速解決了問題。

  針對交通事故案件審理週期長、群眾理賠成本高等問題,為便於受害者及時維權,渭濱區法院于2018年11月2日成立交通巡迴法庭,本著快速、簡便、高效的辦案準則,為廣大群眾提供立案調解、快速審執、法律諮詢的“一站式”服務,進一步開闢便民利民的“綠色通道”。法官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以調解為主,最大限度地縮短審理週期。若有行動不便的當事人,巡迴法庭便把庭審、調解現場搬到當事人住處附近,從而快速有效地解決了大量與交通有關的案件。

  勞動人事爭議巡迴法庭:共享司法資源,合力化解矛盾

  2018年3月16日,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在西安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掛牌設立勞動人事爭議巡迴法庭,整合共享司法資源,化解勞動人事糾紛。

  2018年3月22日,蓮湖區法院行政審判庭在勞動人事爭議巡迴法庭開庭審理了原告吳某訴被告某公司勞動人事爭議糾紛一案。庭審後,法官與仲裁員進行了座談,雙方針對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在仲裁、審判中存在的問題和各自有效的做法進行了交流,並就如何提高庭審能力、解決庭審過程中經常遇到的問題等進行了深入探討。

  此外,蓮湖區法院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製定了《關於加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在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建立疑難複雜案件辦案指導制度、建立聯合培訓制度、完善巡迴法庭制度5個方面提出了詳細規程。初步建立了全區裁審受理範圍一致、裁審標準統一、裁審程式有效銜接的規則,對勞動仲裁和司法審判合力化解勞動人事爭議糾紛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截至目前,蓮湖區法院在勞動人事爭議巡迴法庭聯合勞動仲裁、勞動監察部門妥善審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78件。

  旅遊巡迴法庭:開闢“速立、快審、聯調”綠色通道

  2018年10月9日,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旅遊巡迴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旅遊糾紛投訴案件。投訴人韓某等4名遊客參加了被投訴人陜西中國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西安某分公司組織的赴廣西潿洲島的旅行團,由於服務品質問題産生糾紛,要求被投訴人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等共計10萬餘元。旅遊巡迴法庭法官周偉經過近兩個小時的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被投訴人退還投訴人經濟損失1500元。

  2016年12月22日,碑林區法院成立旅遊巡迴法庭,主要對旅遊投訴涉及的旅遊合同、人身傷害、財産侵害等旅遊糾紛進行快速解決。在旅遊糾紛中,作為一方當事人的遊客多為外地人,流動性較大、停留時間較短。為此,碑林區法院創新服務保障措施,建立“速立、快審、聯調”的綠色通道,積極探索網上立案、就地立案、巡迴立案;採取現場證據保全、當即審理、巡迴審理;暢通訴調銜接渠道,完善調解工作格局,探索建立由人民調解員、消費者協會、旅遊協會、保險機構等參與的調解團體。

  碑林區法院旅遊巡迴法庭自成立至今,共受理各類旅遊糾紛案件52件,審結47件,結案率90.3%。(記者 馬黎 見習記者 甘泉)

編輯: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