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天出行的市民本報記者馬昭代澤均攝
昨日(1月3日)17時,西安發佈了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信息,自1月3日18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I級應急響應。根據《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稿)》規定,重污染天氣I級應急響應期間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從1月4日起至重污染天氣I級應急響應措施終止每日(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
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升為紅色
根據環境監測數據顯示,1月2日20時至3日14時,西安空氣品質指數(AQI)持續處於嚴重污染狀態。
經省市環保、氣象、應急等專家會商研判認為:預測4日至5日空氣品質仍為嚴重污染;1月6日大氣擴散條件持續較差,預測空氣品質為重度至嚴重污染。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准,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將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由橙色預警升級為紅色預警,從1月3日18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Ⅰ級應急響應)。
根據響應,室外執勤、作業等人員應採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公安部門停止審批戶外大型活動,通知並督導已經得到審批的單位在重污染天氣Ⅰ級應急響應期間停止舉辦戶外大型活動;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污染情況採取錯峰上下班、調休和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方式。
今日車牌尾號為2、4、6、8、0的車輛限行
公安部門做好全市範圍內低速汽車、混凝土罐車、建築垃圾、渣土、砂石運輸等高排放車輛的禁行工作;燃料種類為柴油的重型貨車禁止上路行駛;實施限行區域內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限行區域包括以西安繞城高速以內區域為中心,向南擴展至南橫線、堰渡路、三星快速幹道連線(不含)以北,西漢高速以東、西柞高速以西圍合區域;向北擴展至西鹹北環線(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東、西禹高速以西圍合區域。途經西安高速公路過境通行但不駛出高速公路的機動車,不採取限行措施,允許通行。
根據規定,按照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實施單日單號限行、雙日雙號限行。即單日限行車牌尾號為1、3、5、7、9的車輛,雙日限行車牌尾號為2、4、6、8、0的車輛。違反通告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予以糾正和查處。外埠機動車進入限行區域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根據規定,新能源汽車,包含純電動機動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甲醇汽車;校車,公共汽車,出租汽車及快捷貨運出租汽車,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營運證件的旅遊客車和營運客車;郵政車及在市郵政管理部門備案並核發專用備案標識的快遞運送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肢體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車輛;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警車,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等機動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重污染天氣I級應急響應解除或降級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隨即終止,次日起繼續執行冬防期機動車每日兩個尾號限行措施。本報記者張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