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員將計時票據放在車上
昨日起,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車場機動車停車計費單位由每60分鐘計費變更為每30分鐘計費,另增加早晚高峰時段。記者走訪發現,各類停車場絕大多數都執行了新標準,多數車主認為短時間內在非高峰時段停車,交的停車費確實比以前少了;但是,長時間停車採取的累計收費標準,有點讓人“吃不消”。
新標準鼓勵短時停車
昨日13時許,記者來到西安興善寺西街看到,路邊停車標識牌上的內容已經更換為新的收費標準。一名女車主準備駕車離開時,收費員告知對方,“停車2小時23分鐘,15元。”女車主説,“我昨天在這裡停了2小時9分鐘交了18元,今天咋還便宜了?你昨天是不是給我把費用弄錯了。”
收費員指著“收費標準”説,這個路段屬於特定區,原來是停車15分鐘內不收費,1小時收費6元,超過1小時分別按6元一個階梯累計。按照新的收費標準,停車15分鐘不收費,半小時內3元,不到半小時的按半小時計費。半小時後6元,在這個基礎上每半小時增加3元,計費層次是3、6、9、12、15元依次累計。
“現在是每30分鐘一個計費單位,停的時間越長,費用就越多。停的時間越短,相對比過去交費越少,主要是鼓勵市民短時停車,出行時快停快走,加大公共停車泊位週轉使用率,提倡大家儘量使用公共交通出行。”收費員説。
絕大多數停車場執行新標準
記者隨後分別在朱雀南路、白沙路、大學南路、湘子廟街口等處走訪發現,各處都按新標準收費。其中,朱雀南路、白沙路執行的是三類區(二環路以外的城市建成區)收費標準,每30分鐘1元,不設高峰時段。大學南路執行的是二類區(明城墻以外至二環路以內)收費標準,非高峰時段每30分鐘1.5元,高峰時段每30分鐘2元。湘子廟街口執行的是一類區(明城墻以內)收費標準,非高峰時段每30分鐘2元,高峰時段每30分鐘3元。
但記者在小寨飛炫廣場附近一商場地下停車場走訪時,發現該處停車收費公示標牌上的內容仍然執行的是每小時3元的收費標準。記者問收費員,新計費標準規定,地下停車場一類區每30分鐘收費1.5元,二、三類區每30分鐘收費1元,這個地段應當屬於三類區,為什麼還在延續過去的收費標準?對方説,“我們目前還沒有收到單位調整收費的通知,也沒有更換標識牌上的內容,電腦仍然按照牌子上每小時3元的標準來計費。”記者隨後聯繫了停車場工作人員,他表示,還沒有來得及調整收費標準,隨後將會嚴格按照政府規定的標準收費。
跨時段計費就低不就高
本次收費標準調整範圍:城市道路機動車停車泊位,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以及長途汽車站、醫院、大專院校、旅遊景區、高鐵西安北站等自然壟斷經營、公益性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收費時間:8:00—21:00;其中8:00—10:00為早高峰時段,17:00—19:00為晚高峰時段,其他時間為非高峰時段。政府建設封閉性停車場收費時間:全天24小時;其中8:00—10:00為早高峰時段,17:00—19:00為晚高峰時段。其他時間為非高峰時段。
道路停車跨高峰時段、非高峰時段停車的,該跨時段計費單位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收費。特定區:非高峰時段每30分鐘3元;高峰時段每30分鐘4元;一類區:非高峰時段每30分鐘2元;高峰時段每30分鐘3元;二類區:非高峰時段每30分鐘1.5元;高峰時段每30分鐘2元;三類區:每30分鐘1元,不設高峰時段。
24小時內連續停車最高限價格為:地面停車場、立體停車庫:一類區80元,二類區60元,三類區40元;地下停車場(不含立體停車庫):一類區60元,二、三類區40元。高鐵西安北客站建營公司所屬停車場:每 30 分鐘 3 元;24 小時內連續停車最高限價格 80 元,不足最高限價格的據實收取。
公共停車場停放30分鐘內免費
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在15分鐘內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政府全額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停放時間在30分鐘內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執行公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衛生救護、救災搶險、環衛保潔、醫療廢棄物轉運、園林綠化、市政設施維護、應急搶險、殯葬服務以及噴有統一標識的執法執勤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費按照購置新能源汽車的相關優惠政策予以減免;殘疾人駕駛的專用機動車在全市道路機動車停車泊位停車,免收停車服務費;按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設置的無障礙停車位,應當向肢體殘疾人免費提供;政府舉辦大型活動,在政府劃出的臨時停車區域內免收停車服務費;其他依照規定減免車輛停車服務費的情形。
(文/圖 記者 趙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