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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7月起關中汽車銷售執行國六標準
西安日報  2019-05-22 08:43:43

  原標題:7月起關中汽車銷售執行國六標準

  (記者 馬昭 高樂)5月21日,陜西省4部門聯合發佈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自7月1日起,關中地區銷售和註冊登記的輕型汽車應符合《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階段標準要求。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關於印 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有關要求,加強機動車污染控制,在重點區域提前實施《輕型汽車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測 量 方 法( 中 國 第 六 階 段)》 (GB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中第六階段排放標準,陜西省生態環境廳、陜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陜西省公安廳、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實施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

  自7月1日起,關中地區(西安市、銅川市、 寶雞市、咸陽市、渭南市、韓城市、楊淩示範區、西鹹新區)銷售和註冊登記的輕型汽車應符合《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 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8352.6-2016)6a階段標準要求; 銷售和註冊登記的公交、郵政、環衛等城市用途重型汽車應符合《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6a階段標準要求。

  凡在通告規定的標準實施日期之前已購買的(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符合第五階段排放標準要求的車輛,在通告規定的標準實施日期之後的一個月內可繼續辦理車輛註冊登記手續,逾期不再辦理。違反通告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編輯:吳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