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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導領結婚證前先獻血 寶雞市無償獻血管理辦法徵求社會意見
西部網  2019-06-19 18:02:22

  為了提高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的科學性和民主性,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寶雞市司法局將正在審核的由寶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草擬的《寶雞市無償獻血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佈,面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同時,將適時召開《寶雞市無償獻血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座談討論會,徵集參加座談會公民代表10名 。

  《寶雞市無償獻血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提到,提倡18—55周歲(既往無獻血反應,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多次獻血者主動要求再次獻血的,年齡可延長至六十周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鼓勵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和高等學校學生率先獻血。鼓勵捐獻機採血小板等成分血,鼓勵稀有血型的個人獻血。

  各級行政機關、駐寶部隊、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他組織,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及本辦法,動員組織本單位或本居住區的健康適齡人員參加獻血。

  徵求意見稿提到,為了保障季節性、結構性血液供應,寶雞市建立 “無償獻血月”制度。積極倡導現役軍人在服役期間、高等院校學生在校期間至少每年無償獻血一次;倡導新錄入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上崗前無償獻血一次;倡導本市公民在領取機動車輛駕駛證前、男女青年在領取結婚證時、高中畢業學生在接到大學入學通知書後無償獻血一次。行政機關、駐寶部隊、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大中專院校應當按實有人數10%的比例,建立應急獻血隊伍,每個應急獻血隊每年至少應組織一次獻血活動。

  徵求意見稿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採集血液或者組織他人出賣血液。血站應當向獻血者頒發給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無償獻血證》,填寫獻血者姓名、獻血時間和數量,並建立獻血者檔案資料數據庫。禁止偽造、塗改、出租、買賣、轉借《無償獻血證》。

  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需要臨床用血時,按照有關規定免交或減交相關用血費用,自獻血之日起按照相關規定可以免費使用一定量的血。獻血累計一千毫升以上者,本人終身無限量免費用血,其配偶、直系親屬終身按照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榮譽軍人、孤寡老人、見義勇為者憑本人身份證、縣區以上有關部門頒發的證件、證明可優先用血。已婚獨生子女無償獻血者,其雙方父母均可享受減免用血費用的待遇。(記者 魯鵬飛)

  《寶雞市無償獻血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反饋:

  地址:寶雞市金臺區臥龍寺惠民路寶雞市司法局415室

  聯繫電話:3261804、13709170909  

  傳真:3261804

  電子郵箱:lfk3261804@163.com

編輯:吳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