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西安有2295戶家庭已不符合經適房保障條件,該局依據有關規定要求其在3個月內退出經適房保障。
據了解,經核查西安目前有2295戶家庭已不符合經適房保障條件,房管部門限其3個月內補繳差價款,退出經適房保障。逾期未辦理退出手續的,房管部門將向購房人單位及相關部門通報,將個人信息納入誠信體系黑名單,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按照《西安市經濟適用住房退出管理實施細則》,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産權前,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房屋有限産權,只能由購房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自住,不得出租、出借、閒置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除購房按揭外,經濟適用住房不得進行任何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