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通報去年11月市區及各縣(市、區)降塵監測結果
2月26日,太原市通報去年11月市區及各縣(市、區)降塵監測結果。依照環保部對2017年11月份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降塵監測結果的通報,太原市區均值14.8噸/平方公里·月,超過《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規定9.0噸/平方公里·月的控制指標64.4%。太原市六城區的降塵均值按由低到高排序為:小店區9.5噸/平方公里·月(超標5.6%)、杏花嶺區11.5噸/平方公里·月(超標27.8%)、晉源區12.3噸/平方公里·月(超標36.7%)、迎澤區15.8噸/平方公里·月(超標75.6%)、尖草坪區16.2噸/平方公里·月(超標80.0%)、萬柏林區19.8噸/平方公里·月(超標120.0%)。“三縣一市”的降塵均值按由低到高排序為:陽曲縣12.0噸/平方公里·月(超標33.3%)、古交市13.7噸/平方公里·月(超標52.2%)、清徐縣15.9噸/平方公里·月(超標76.7%)、婁煩縣25.9噸/平方公里·月(超標187.8%)。(作者:任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