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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警方警示市民:冒充公檢法詐騙手法升級
山西晚報  2018-09-07 15:25:28

  山西晚報訊(記者辛戈)近日,冒充公檢法詐騙升級,騙子又出新花招,不僅通過電話與受害者聯繫,甚至派“工作人員”上門收取銀行卡和身份證。9月6日,太原市反詐騙中心發佈預警提醒,公安機關和其他政法機關沒有開設所謂的“國家安全賬戶”,更不會派出所謂公安“協勤”人員上門協助辦案、轉走你個人賬戶內資産。遇到此類情況,可直接撥打110報警電話。

  警方介紹,新型“冒充公檢法詐騙”手法升級後,騙子在行騙過程中加入了“工作人員”上門收取銀行卡和身份證的環節。鋻於“警察”登門的“威懾力”,原本對此類騙局已經“免疫”的市民,又開始犯起了迷糊。

  8月中旬,昆明市的老人王某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昆明市公安局的“陳警官”,電話中,“陳警官”表示自己正在承辦一起詐騙案。根據落網的犯罪嫌疑人交代,涉案的銀行賬戶是犯罪嫌疑人以20萬元價格從老人王某手中購買的,警方現有證據證明王某就是詐騙共犯。一聽警方説自己是共犯,老人王某立刻慌了神,趕緊聲明自己沒有犯罪。“陳警官”話鋒一轉,開始和老人套近乎,詢問其家庭情況、住址、收入和存款情況。得知老人獨居、存摺內有十余萬存款後,他要求王某報出銀行賬戶,並稱如果不想被抓,就要配合警察工作。王某表示一定配合。這時,“陳警官”又説要派人上門來取老人的身份證和銀行存摺,還叮囑一定不要告訴別人,否則就抓她。

  幾天后的週末,“陳警官”再次來電,得知老人獨自在家,就讓她到小區花園接一個李姓女警官,稱對方會協助她擺脫詐騙嫌疑。如約見面後,“李警官”主動出示了工作證,老人王某遂把“李警官”帶回了住處。“李警官”稱,要把王某的銀行卡和身份證拿走,三天后歸還。王某還按要求把身份證號和銀行存摺及密碼寫到紙上交給對方。而“李警官”走後不久,王某就發現其銀行卡內的錢被全部轉走,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隨即報警。

  警方表示,此類案件中,被騙對象均為空巢老人,子女不常在身邊,日常與子女溝通機會少、聯繫方式單一,接觸外界信息渠道相對封閉。具體詐騙手法為:第一步,來電恐嚇“涉嫌違法”,詐騙分子撥打電話到事主家中(或者服務場所等),冒充電信工作人員、檢察機關工作人員、公安機關工作人員等,稱事主身份已被盜用、正涉嫌違法犯罪,如要證明清白,必須絕對配合“公安機關”偵查辦案,根據其電話指示對銀行賬戶進行操作。這一部曲中,通常會有騙子A、B、C輪番上陣,冒充不同角色、刻意製造緊張氣氛,並要求事主切斷與外界聯繫,僅僅與來電的騙子保持單線聯繫。第二步,幫兇現身,“協勤”上門。騙子會提前物色、蒙蔽一批社會閱歷較淺的年輕人,充當詐騙分子“幫兇”。詐騙分子通過網絡通信工具發送“××市公安機關協勤證”給已被洗腦的青年,當有老人家受騙時,騙子便會將老人家住址信息通知他們,以“公安協勤人員”身份上門,監督老人家執行騙子的轉賬操作。

  新型的“冒充公檢法詐騙”,騙子採取了線上線下詐騙模式。詐騙套路與之前的版本有著重要區別,改變了以往騙子取得事主信任後僅用電話遙控轉賬的手法,而是會派出“公安協勤人員”前往事主的住所,協助事主利用網銀或隨同事主前往銀行進行轉賬。事主在高度緊張的精神狀態下,遇見上門的“協勤”人員會更加容易相信對方,從而向對方轉賬。

  警方提醒,凡是自稱公檢法查賬匯款的,凡是叫你匯款到“安全賬戶”的,凡是在電話中索要銀行卡信息及驗證碼的,凡是讓你開通網銀接受檢查的,都是騙子。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絕不會要求當事人匯款、轉賬。在家中無論電話或上門人員如何要求,凡是涉及向他人轉賬的,請一律拒絕並儘快報警。如有疑問可撥打反詐騙中心諮詢,緊急情況請直接撥打110報警。

  太原市反詐騙中心諮詢電話:13015341754、0351-4110784。

編輯:路鵬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