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公佈職業病診斷鑒定費標準
日前,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山西省財政廳聯合發文,公佈山西省職業病診斷鑒定費標準。
為保障職業病診斷鑒定工作順利開展,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省級和設區的市級衛生計生部門依法對職業病診斷爭議(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過程、結論等存在爭議)進行技術鑒定時,向申請鑒定的當事人所在單位收取的職業病診斷鑒定費標準為:首次鑒定3500元/例,再次鑒定4500元/例。首次鑒定費由設區的市衛生計生部門收取,再次鑒定費由省級衛生計生部門收取。
職業病診斷鑒定費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時使用省級財政部門印製的非稅收入票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費單位應嚴格執行收費管理規定,應在收費地點的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主體、收費依據、監督舉報電話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胡永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