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政府宣佈實施緊急狀態法 稱不會動用武力

 

當地時間2014年1月19日,泰國曼谷,泰國反政府示威者在首都曼谷發動的“封城”行動進入第七天,當天集會現場接連發生兩起爆炸,導致至少28人受傷。

 

中新網1月21日電 據外媒報道,泰國看守政府當地時間21日宣佈,泰國將從22日開始在曼谷及其周邊地區實施為期60天的緊急狀態法,以應對反政府示威。

 

泰國看守政府副總理素拉蓬稱,看守政府決定實施緊急狀態法,以應對國內情況,並執行法律。素拉蓬指出,反政府示威者的抗議活動已經妨礙了政府官員工作。

 

報道稱,泰國勞工部長差林將監督緊急狀態法實施。他表示,泰國當局將按照國際標準採取行動。差林稱,泰國當局不會動用武力,也沒有驅散示威者的政策,而且當局還沒有宣佈實施宵禁。

 

為迫使看守政府總理英拉辭職,泰國反政府示威者本月13日發起的“封鎖曼谷”活動,目前示威活動已持續超過一週,期間襲擊示威者的暴力事件時有發生。

 

17日,曼谷的反政府遊行隊伍遭手榴彈襲擊,導致1人死亡,數十人受傷。19日,在曼谷勝利紀念碑的集會點連續發生2次爆炸,導致最少28人受傷,其中7人傷勢嚴重。

 

儘管泰國國內局勢持續緊張,但英拉政府拒絕讓步,堅持按照原定時間于2月2日舉行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