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背後的民主幌子與真金白銀

 
 
李崢,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美國研究所

 

香港“佔中”非法集會發生以來,關於該事件幕後的操縱者、支持者的猜測一直持續不斷。中國外交部明確聲明,注意到“個別國家的相關表態”,希望這些國家“謹言慎行”,不要釋放“錯誤信號”。這種表態表明中國政府在此事件上已盡可能克制,並未點名批評西方國家赤裸裸的干涉內政的行為,是希望這些國家能夠知錯就改,停止傷害中國人民的情感和善意。實際上,這些打著“民主”和“普世價值”旗號的干涉行為背後隱藏著明顯的國家利益訴求和資本家的真金白銀。

 

雖然美國一再否認與“佔中”有關或在背後暗中支持,但種種證據表明美國並非如它表白的那樣“清白”。在“佔中”發生前後,美國國務院先後數次發表官方聲明,支持香港“集會自由”,要求調查香港警方執法中所謂的“過激舉動”。今年5月,美國助理國務卿拉塞爾訪問香港,單獨約見香港“反對派”領袖,甚至詢問其美國應如何為香港“民主”出力。“佔中”發生後,有香港媒體披露錄音材料證實美國駐港官員曾與“佔中”主要組織者會面,煽動其發起行動,並宣稱美國將“保護學生領袖”。這被視為美國插手“佔中”最有力的證據。

 

 

美國支持香港“反對派”並非一時興起,接受美國國會撥款、與美國務院合作密切的“國家民主基金會”自1983年成立以來,香港就一直是其工作重點。

 

 

 

在“佔中”中活躍的香港“工黨”主席,曾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資助長達近20年,累計接受美方資金超過1300萬港元。

 

除此之外,還有更多相關材料表明美國支持香港“反對派”並非一時興起。接受美國國會撥款、與美國務院合作密切的“國家民主基金會”自1983年成立以來,香港就一直是其工作重點,每年該機構投入香港的經費都在數千萬港元以上,每年投入的項目均在其網站上公開可查。據港媒統計,在“佔中”中活躍的香港“工黨”主席,曾接受該基金會資助長達近20年,累計接受美方資金超過1300萬港元。美國駐港領館也對所謂香港“民主事業”長期投入。據維基解密揭露的美國國務院外交電報,早在2005年美國就已密切關注香港“政改”議題及“反對派”的整合情況。2008年一份電報顯示,美國駐港領館官員“欣喜”地認為香港“泛民主派”正走向成熟,正從一個鬆散的論壇類組織成為一個組織嚴密的“政治實體”。2010年的另一份電報中,美國駐港官員對香港“反對派”出現的內部裂痕十分關心,迫切希望知道誰能夠成為該派別未來的“領袖人物”。

 

儘管類似鐵證數不勝數,但美國政府仍然辯稱是希望推動香港的“民主和自由”,類似的説法也曾經在美插手埃及、敘利亞和緬甸等國內部事務時聽到過。美國政府一直宣稱,其干涉別國內政的行為是為了促進別國“政治進步”,推廣“普世的民主價值”。不少參與或支持美國“民主推進”的美國公民或非政府組織也認為,他們能夠通過此類行動散播“愛的種子”、消除對象國的“政治腐敗、社會不公和動蕩因素”。

 

然而,無論從歷史還是現實兩個角度來看,美國都難以為這些行為自圓其説。這些打著“民主”和“普世價值”旗號的干涉行為背後隱藏著美國的國家利益訴求和資本家的真金白銀。

 

美國為對外干涉行為扣上“民主改造”帽子的歷史並不長,至多能追溯到冷戰時期。而在此期間,美國也幹過大量干涉別國內政、顛覆別國政府、支持別國內部親美勢力的行動,只是那個時候並未有如此藉口。美國對外干涉最早可追溯至19世紀末的“美西戰爭”。在這場打著“反殖民主義”旗幟的戰爭中,美國一方面與西班牙正面交火,另一方面積極培養古巴的親美“叛亂組織”,要求其保證美國在當地的糖廠安全和經濟利益。20世紀初,美國又將觸角伸向中美洲。為了確保修建巴拿馬運河的計劃獲得成功,美國大力支持巴拿馬從哥倫比亞分裂的武裝叛亂,使巴拿馬成為美國的“保護國”。第一次大戰前,美國介入鄰國墨西哥的內部事務,在1914年和1916年兩次出兵墨西哥,對其進行赤裸裸的武裝干涉。即便是在美國宣揚捍衛“民主價值”的冷戰時期,其多數對外干涉行為仍是以打壓蘇東社會主義陣營、保護並擴展美國家利益為先。在一些干涉行動中,美國支持了不少殘忍的“獨裁者”,也反對了不少溫和的民主政府,其中最突出的例子是在拉美推行的數次“特種作戰”。

 

從美國所支持“民主運動”的結果看,大部分國家的國內動蕩加劇,少數國家走上發展道路也不是美國之功。以美國大肆宣揚的“阿拉伯之春”為例,埃及在國內安全失控、經濟動蕩後並未有顯著變化;伊拉克內戰所造成的死傷與族群撕裂歷史罕見;敘利亞正在美國支持的長期內戰下成為一片廢墟。在這片動蕩中,如“伊斯蘭國”等極端恐怖勢力逐漸做大,成為威脅地區甚至全球安全的一股強大力量。與之相對,非洲一些美國“敵視”、“蔑視”的國家正在通過與美不同的模式穩步發展,其經濟成就正在為全世界所矚目。

 

在美國以全球民主制度和社會民生“捍衛者”自居時,美國應當先回答以下疑問:為何美國不願簽署“京都議定書”、“海洋法公約”等維護全世界公益的國際文件?為何美國在外交援助中往往附加若干政治條件?為何美國不願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援助,縮小全球各國之間的知識鴻溝?為何美國在評價他國時沒有統一標準,有意忽視一些國家或組織的暴力行為?恐怕只有當美國能夠有底氣回答這些疑問時,它才能擺脫全球“社會動蕩製造者”的名號。(李崢/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中國新聞網轉載法制日報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