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立法機構食品安全修法18日可望三讀通過

臺“立法院長”王金平資料圖 圖:“中央社”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立法院”黨團協商後決議,今天上午整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協商條文,下午二、三讀。

 

依昨天協商進度,罰金針對“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灰色地帶新增處罰,最高可處新台幣8000萬元罰金。致人于死者最高處2億元(新台幣,下同)罰金,法人部分則可以再乘10倍,最高處20億元罰金。此外,如果犯罪所得利益超過罰金最高額度時,法官可于所得利益範圍內酌量加重罰金。

 

台灣“立法院長”王金平上午9時30分宣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立法院程式委員會”中午將審定11月21日及12月2日院會議程,討論事項第1案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2案為“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3案為“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第4案為“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第5案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付委(交付相關委員會)復議案及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