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果斷處置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事件

19日淩晨1時左右,有示威人士暴力衝擊香港特區立法會大樓,導致大樓多處損壞,玻璃門破碎。

 

香港特區政府發表聲明,對這些暴徒的行為予以最強烈譴責。由於激進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原定於19日一早舉行的立法會工務小組會議和立法會大會被迫改期,立法會運作再受延誤。政府發言人強調,市民表達意見或訴求,必須守法。政府絕不容忍任何暴力行為。

 

事發時,暴徒戴著頭盔、眼罩、口罩或面具,用鐵柵欄、水井蓋、垃圾桶及磚塊,多次猛烈衝擊立法會大樓。警方發出多次警告,但滋事分子仍然繼續衝擊警方。警方採取果斷行動,施放胡椒噴劑及使用警棍,以最低武力制止暴力行為。

 

事件中有3名警務人員受傷,需要送醫院接受治療。警方拘捕6名男子,分別涉嫌“刑事毀壞”及“襲警”。

此外,高等法院早前判決授權執達主任協助原告人清理及移除旺角道路障礙物。法院也授權警方在有需要時拘捕阻撓執達主任執行職務的人士。警方今日與有關禁制令的原告人和執達主任舉行會議。警方強調,執達主任是得到法庭授權執行法庭命令,任何人若阻撓,會觸犯“刑事藐視法庭”罪。(本報香港11月19日電 (記者尹世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