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再拘4名衝擊立法會示威者 6人21日受審

 

香港違法“佔領中環”持續多天,11月19日淩晨一批激進示威者發起暴力衝擊,用鐵柵欄、水泥磚塊砸爛特區立法會大樓玻璃。圖為被砸壞的玻璃。中新社發 張宇 攝

 

綜合香港媒體消息,針對香港“佔領行動”部分示威者19日淩晨衝擊立法會事件,當地警方20日又新拘捕4名涉案男子,至今已拘捕10名涉案男子。

 

最新被拘捕的4名男子,其中一人54歲,涉嫌刑事毀壞,經警方調查後獲准保釋,下月向警方報到;另外被捕的3人,年齡在17歲至22歲之間,涉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及非法集結。

 

警方起訴4人刑事毀壞,2人襲警,21日會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另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網站消息,香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20日表示,若任何人阻撓或使用暴力衝擊執達主任執行禁制令,警方會果斷執法,呼籲非法霸佔道路者儘快移除障礙物,停止佔據。

 

黎棟國20日回復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指,自從法院頒布禁制令的判詞後,警方已在不同場合透過傳媒向公眾講述,任何人的行為若構成阻撓執達主任執行法庭命令,可能會干犯刑事藐視法庭罪。

 

警方獲法院授權有需要時拘捕相關人士,並會確保行動同時合乎警方執法指引和法律要求。

 

黎棟國表示,因違反禁令而被捕的人士,警方需儘早交付法院,尋求進一步指示。若被捕人士同時干犯其他罪行,警方會視乎實際情況,行使警隊在法律下獲賦予的權力,維持公共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有需要時徵詢律政司的意見。

 

他補充説,被捕人士有權會見代表律師,警方會儘量方便他與外界溝通的要求。(中新網11月21日電)